文/馮煒光
丘楚寧的《香港建制派的集體失語症》文章鞭辟入裡,其總結說:「建制派想翻盤,不僅要講經濟,講民生,而且還要講政治,講理念才可以開拓生存空間。香港建制派如果繼續『失語』下去,期盼悶聲發大財的日子回來,最後只會眼白白把政權拱手相讓,永不翻身。」
筆者由大學時代開始追尋民主,2010年時政改方案幾經艱辛得以通過,筆者很高興,因為終於可以找到一個令政制向前推進的方法。筆者亦在反對派內打滾了逾20年,就反對派的所謂「論述」感受良多。及後筆者又服務了特區政府3年半,親歷當時特區政府的重大決策過程,或許可為建制派進一言。
建制派在「愛國」和「民主」這兩大議題,經常被詬病,因此建制派的地區工作者傾向繞開這些「山芋」,以地區服務來爭取選票,但經歷了去年「1124」之後,建制派其實可以考慮直面這些議題。
1)愛國是天經地義,是普世價值。不信,看看美國人如何對待把小國旗插在花盤上的老兵、看看美國法庭如何處罰把機密資料透露給《維基解密》的前美國軍人Chesla Manning。
2)國家是民主制度的重要載體,沒有國家,如何建設民主?難道香港所有公職全部由市民「一人一票」選出來,香港便可以運作?外國政府和商業機構如何和香港這些「民選人士」打交道?
3)香港是國家一部分,這是有2000年以上的歷史聯繫。不信,看看李鄭屋古墓,看看屯門這個地名和唐代的關係。倘若歷史不算佐證,那麼備受黃絲崇拜的美國,早應歸還給印第安人,或歸由英國政府管治了!
4)民主自由和國家安全有衝突時,民主自由也要讓路。美國全球追捕斯諾登(Edward Snowden),而斯諾登就是為了維護「通訊自由」這個美國立國精神而觸犯美國法律。英國特工2004年在香港機場綁架利比亞反對派,英國法院也以「國家安全」為由,不受理該反對派對英國政府的狀告。
5)法官審理案件也要顧及國家安全。美國的最高法院法官履職時必須宣誓效忠美國憲法(Constitutional Oath),對抗其海內外的敵人。香港法官反而不用宣誓效忠國家,可見香港多麼落後於「國際標準」。
6)香港的民主化始於香港回歸。香港在英國人統治下140多年都沒有立法機關選舉,1984年9月一簽定《中英聯合聲明》,香港鐡定回歸,1985年9月便有立法機關「間接選舉」,但在這場選舉之前的3個月,我國已開始草擬《基本法》,賦與香港人民主。
7)《基本法》在1990年4月4日頒布,內裡載有香港的行政長官和立法機關邁向普選的步伐,而港英時代的立法機關直接選舉是在1991年9月才舉行,較《基本法》晚了超過一年。而當時的立法機關仍有近1/3議席時是由港督委任,而港督亦兼任立法機關主席,擁有否決權和控制立法會議席的權力。今天香港的立法機關全部由選舉產生,行政長官也不兼任立法會主席,行政機關在立法機關全無席位。可見,香港回歸後民主化的飛躍。
8)《中英聯合聲明》內只載有「行政長官在當地通過選舉或協商產生」,通篇《聲明》都沒有「普選」兩字。香港第一次在憲制文件上出現「普選產生」香港當地最高領導(回歸前是港督,回歸後是行政長官),是《基本法》。
本文第6-8點說明,是我國中央政府為香港人帶來民主。
9)民主不能生搬硬套西方模式。著名學者福山(Francis Fukuyama)也說美國民主已變成「否定式民主」(Vetocracry)。西方民主發展至各個機構互扯後腿,沉迷政爭而不是良政善治。反而內地發展出一套自己的發展模式,在過去40多年,成功令7億人脫貧,令我國由「一窮二白」一躍成為全球第二大經濟體。倘若我國在40年前硬套西方模式,40年來只會吵吵鬧鬧,一事無成,如何建設?不信,看看台灣和美國的基建如何落後和進度緩慢!
10)西方模式也不只一套,美式民主、英式民主、法式民主、以至德國式民主便很不一樣。可見每個國家,每個政體都會因地制宜來確立其民主制度,也不是純粹的「一人一票」。美國2016年特朗普(Donald Trump)以「一人一票」計,輸給希拉莉(Hillary),以「選舉人票」計才贏得美國總統寶座。英國2016年文翠珊(Theresa May)上台,全英國6千多萬人只有10多萬保守黨黨員有權投票選出新首相。
綜觀以上10點,建制派可以理直氣壯地說:「香港是國家一部分,這是鐵一般的事實。香港要實行民主必須適應香港情況,要爭取民主,便應爭取政改方案獲得立法會2/3的議員支持,這樣市民應該把更多建制人士選入立法會,促使早日落實普選」。
(作者為前香港政府新聞統籌專員)
(大公文匯全媒體新聞中心供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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