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匯網訊】明天(15日)就是一年一度的國家安全日。香港去年下半年爆發的黑暴之亂,被形容為港版的「顏色革命」,其中,外部勢力黑手無處不在。今年年初,香港連續發生3宗爆炸品案,涉及TATP、HMTD和ANFO這3種國際恐怖分子常用的烈性炸藥,多人因涉嫌「串謀導致相當可能會危害生命或財產的爆炸」被捕。針對香港出現本土恐怖主義苗頭,香港政法界人士在接受香港文匯報訪問時均感到非常擔憂,他們贊同警方使用《反恐條例》提控涉製造土製炸彈者,並強調任何煽動恐怖、仇恨的行為都是滋生恐怖主義的溫床,特區政府一定要加強管控,避免悲劇發生。
陳勇促以反恐例提控
港區全國人大代表陳勇直言,香港已出現本土恐怖主義苗頭,使用《反恐條例》控告涉恐暴徒非常正確。香港發生在民居內製造土製炸彈的案件,已經是恐怖主義中很極端的暴力行為,這種恐怖程度,任何國家都會運用國家力量進行打擊。
他續說,香港長期以來都是全世界最安定、最富庶的地區之一。當香港受到外部勢力的影響,而出現本土恐怖主義的時候,一些人可能無法想像。因此,所有香港市民必須支持執法部門嚴厲打擊任何恐怖主義苗頭,才能保證所有市民的生命安全。
陸頌雄憂荼毒青年
工聯會立法會議員陸頌雄強調,在悲劇發生之前必須煞停恐怖主義苗頭,如今網絡上不斷出現煽動性言論,更可能產生「同溫層效應」和洗腦的效果。泛暴派為了選舉操作,更不斷美化暴力、不與「勇武派」割席等行為,可能令一些涉世未深的年輕人產生對社會的扭曲認識。這些都是恐怖主義成長的溫床。
他續說,過去的黑暴行動中亦有恐怖主義苗頭,例如確實曾出現「推翻政府」等目標,一些所謂「勇武派」的手段已經超乎激進,曾在民居內檢獲大量炸藥、真槍和幾百發子彈等,甚至已有遙控炸彈被成功引爆,已經相當危險,特區政府必須研究如何規管。
傅健慈籲增強教育
全國港澳研究會會員、香港法學交流基金會執委會副主席傅健慈亦支持警方引用《反恐條例》控告這些罪犯。他強調,《反恐條例》的門檻非常高,對舉證的要求亦極高,並對恐怖主義有清楚的定義,而黑暴的違法行為包括堵路、縱火、襲警、投擲燃燒彈、破壞基建設施和財產,現在的襲擊已由警察轉移到市民,行為已經升級到製造和使用炸彈去破壞設施、破壞財物和危害生命。
他呼籲特區政府須加強宣傳教育,勸喻市民不要瀏覽煽動暴亂、挑起仇恨、撕裂社會、鼓吹進行違法暴力行為和非法活動的信息和網站,避免被「洗腦」而以身試法、自毀前途。
港應借他山之石 完善機制阻恐襲冒起
今年初,聚眾鬧事之勢雖因新冠肺炎疫情持續而稍弱,但暗地裡黑衣魔正策劃更惡劣的恐怖主義陰謀。香港特區政府保安局局長李家超、警務處處長鄧炳強最近在出席立法會會議期間,再次重申了要充分應變防止「本土恐怖主義」冒起。
香港的泛暴派經常以言論自由、通訊自由等作為擋箭牌,製作煽動他人作出恐怖主義的文宣,公然討論如何殺害警員、四齣破壞「攬炒」香港,為黑魔打「輿論戰」,以達至推動「港獨」的目的。香港文匯報記者翻查《歐盟恐怖主義現況及趨勢報告2019》,並整理部分被載入報告的各地案例,發現香港黑魔的所作所為,在歐洲很大機會被判刑。
歐盟重視打擊利用社交媒體和各種網絡平台傳播恐怖主義內容、美化和煽動恐怖主義行為,無論是發放或持有文宣、招募他人作出有關行為,甚至自我灌輸恐怖主義都有可能被判罪,而作出實際攻擊行為,更是毫無懸念會被判刑。當有人潛逃時,法院仍可通過缺席聆訊將其定罪。
同時,歐洲國家對恐怖主義的執法愈趨嚴厲,犯罪定罪率高,平均刑期增長,並積極就反恐條例提出修正案,查缺補漏。
對照香港情況,儘管特區政府仍未就基本法第二十三條立法,但為維護國家安全,有關部門應思考借他山之石,完善機制及相關法例,進一步提高針對恐怖主義、分裂主義的法律制裁能力,打擊本土恐怖主義於萌芽之時。
英國
○ 一對母女因為企圖在國會附近以刀作出襲擊行為,該名母親被判終身監禁、最少16年有期徒刑,女兒則被判6年9個月監禁,該案例並無指出有人受傷。該名母親的另一女兒亦企圖在大英博物館附近作出襲擊行為而被判監,當地社會相信是該名母親令兩名女兒成為激進分子。
○ 一名年輕女子還因持有有關恐怖活動的信息而被判有罪。
西班牙
○ 一摩洛哥國民因自我灌輸(Self-indoctrination)恐怖主義而被控。被告幾次通過某媒體接觸「伊斯蘭國」,並製造和傳播宣傳材料。他亦定期訪問包含大量音頻文件和大約5,000個包含激進「聖戰」內容短片的網站。
○ 4名灌輸恐怖主義思想和招募支持者的恐怖分子在國家法院受審,他們通過先在facebook尋找支持者,再用WhatsApp與其繼續聯絡,招募了至少3名摩洛哥籍的年輕人。領導該組織的一名女性,以前往敘利亞加入「伊斯蘭國」為目標,從2014年開始招募其他女性並向她們灌輸極端思想,並負責管理WhatsApp群組。
荷蘭
○ 一未成年人被控參與恐怖組織「伊斯蘭國」和「聯合網絡哈里發(UCC)」,被判處6個月零181天的青少年拘留,其中部分拘留被緩刑。法院指,該青年在2016年11月至2017年6月期間,製作並傳播了來自「UCC」的短片,以及其他煽動「聖戰」戰鬥的短片,包括處決人質的畫面。該人還經常在網上發表「伊斯蘭國」的文宣,並支持他們的行動。
○ 一女被告也因領導恐怖組織、準備實施恐怖主義行為、參與恐怖組織合作、資助恐怖主義、美化恐怖主義、傳播煽動實施恐怖主義罪行的信息等罪名而受審。
意大利
○ 米蘭高等法院裁定一男子加入恐怖組織,並通過應用程序和互聯網,傳播煽動或挑起恐怖主義行為的資料罪成。法院認為這名男子公開指使他人犯下恐怖主義罪行,判處28個月監禁。
奧地利
○ 一名16歲的塞爾維亞人,因為積極參與「聖戰」聊天群、散播「聖戰」文宣以及計劃赴敘利亞加入「伊斯蘭國」,而被判加入恐怖主義組織和支持恐怖主義罪行,處以10個月以下的監禁,緩刑3年。
責任編輯:一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