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鄭若驊:國家安全非港自治範圍 盲目詆毀人大立法絕不理性

2020-05-24
鄭若驊表示,維護國家安全是每個國民的責任,盲目詆毀與國家安全相關的法律絕不理性(香港文匯報資料圖片)

鄭若驊表示,維護國家安全是每個國民的責任,盲目詆毀與國家安全相關的法律絕不理性(香港文匯報資料圖片)

【文匯網訊】大公文匯全媒體報道:全國人大決定就香港維護國家安全立法,香港律政司司長鄭若驊今日(24日)在網誌中表示,維護國家安全是每個國民的責任,盲目詆毀與國家安全相關的法律絕不理性。香港是時候面對維護國家安全立法需要的問題,由於特區政府無法完成,在國家層面進行工作完全是合情合理。

鄭若驊解釋,全國人大是中華人民共和國最高的國家權力機關,根據《憲法》,全國人大有權制定法律及其他法律文書包括作出決定。包括香港特別行政區設立、《基本法》成為全國性法律,都是全國人大根據《憲法》作出的決定。《憲法》亦訂明,全國人大可以規定、決定特區內實行的制度,以及監督憲法實施。

鄭若驊強調,國家安全影響全國十四億人民,從來不是香港特區的自治範圍,而顯然是屬於中央事權。當國家領土完整面臨威脅、分裂或顛覆,同時又欠缺法例可以妥善防範、制止及懲處,中央自然關注,並向全國人大建議制定適用於香港特區的全國性法律。有關法律是《基本法》第十八條(三)下,屬「國防、外交和其他按《基本法》規定不屬於香港特別行政區自治範圍的法律」。她又指出,香港特區政府獲授權訂立國家安全法的同時,並不影響中央在國家層面為維護國家安全立法的權力。

(大公文匯全媒體新聞中心供稿)

責任編輯:Iv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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