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匯網訊】自全國人大表決通過港區國安法後,便有不少美西方政客對此進行惡意詆毀。今日(31日),人民日報發表評論文章《維護國家安全沒有「雙重標準」》指出,放眼世界,沒有任何國家能夠允許在本國領土從事分裂國家等危害國家安全的行為和活動,但美西方一些政客卻在維護國家安全問題上大搞「雙重標準」。自己竭力打造國家安全的「銅牆鐵壁」,卻妄圖在中國國家安全網絡上「鑿洞破牆」,這充分暴露出他們意圖打壓遏制中國發展的真實目的。
全國人大通過決定,從國家層面建立健全香港特區維護國家安全的法律制度和執行機制,這是行使和維護國家主權的體現,也符合國際法和國際通例。然而,這樣一個正當正義之舉,卻被美西方一些政客惡意詆毀,說什麼香港不再擁有「高度自治」,甚至一邊假惺惺地關心香港人民,一邊又威脅要對香港實施制裁。種種荒腔走板的言行,把霸權主義玩弄到了不知羞恥的地步,也再次暴露了他們毫無底線的「雙重標準」。
世界上任何國家,無論是實行單一制還是聯邦制,國家安全立法都屬於國家立法權力。中央政府對所有地方行政區域的國家安全負有最大和最終責任,這是基本的國家主權理論和原則,也是世界各國的通例。在香港面臨的國家安全局勢日趨嚴峻且難以自行完成維護國家安全有關立法的情況下,全國人大及其常委會從國家層面建立健全香港特別行政區維護國家安全的法律制度和執行機制,既有必要性,又有緊迫性,並具有無可置疑的正當性、合法性。換句話說,這不但不存在所謂違反「一國兩制」方針、侵蝕特別行政區高度自治權的問題,反而是在堅定維護「一國兩制」,確保「一國兩制」沿著正確方向前進。
放眼世界,沒有任何國家能夠允許在本國領土從事分裂國家等危害國家安全的行為和活動。多年來,美西方國家制定的維護國家安全的法律汗牛充棟、名目繁多,僅2001年「9·11」事件後就通過了《愛國者法》《國土安全法》《雲法案》等,而且已在司法實踐中形成了大量案例。在美國,蓄意散播、勸說他人使用武力推翻美國政府的行為均屬顛覆政府罪,最高判處20年監禁;對叛國者,可以判處不少於5年監禁、最高可處以死刑;對於本土恐怖主義者,警方有權搜查電話、電郵、醫療、財務和其他種類的記錄……不僅如此,2013年曝光的「稜鏡」項目,更向世人展示了美國為了所謂「國家安全」,走火入魔到了何種地步。
與此同時,美西方一些政客在維護國家安全問題上,卻大搞「雙重標準」。一方面,他們已經構建了涵蓋立法、執法、檢控、審判以及罪犯改造等各方面的極其嚴密的國家安全法律制度體系;另一方面,他們卻不遺餘力對危害他國國家安全的行為和活動煽風點火、撐腰打氣,對他國合法合理的國家安全立法指手畫腳、說三道四。自己竭力打造國家安全的「銅牆鐵壁」,卻妄圖在中國國家安全網絡上「鑿洞破牆」,這充分暴露出他們意圖打壓遏制中國發展的真實目的,也充分暴露出他們打「香港牌」的冷漠冷血。
對美西方一些政客毫無底線的「雙重標準」,包括香港同胞在內的中國人民並不陌生。去年香港「修例風波」發生後,他們給暴力犯罪分子貼上「民主勇士」標籤,卻對止暴制亂、恢復秩序這一最大人權、最大民意視而不見;他們對支持暴力的言論,肆意縱容、塗脂抹粉,卻對呼籲揭示真相、捍衛法治的正義之聲大肆封號、隨意禁言。說穿了,他們看似「高尚」的幌子下,是根深蒂固的霸權行徑、霸道邏輯。就拿以蓬佩奧為代表的美國一些政客來說,他們在全球大肆實施非法監聽,卻轉過頭誣蔑他國「對美發動網絡攻擊」;他們肆意干涉別國內政,卻反過來誣蔑他國「試圖干涉美國選舉」;他們大搞貿易保護主義,卻反過來指責他國「破壞自由貿易」……如果說他們有什麼標準,那就是「強權即真理」,就是他們的私利優先。
香港特別行政區事務是中國的內政,不允許任何外部勢力干涉。奉勸那些深陷霸權主義迷思的美西方一些政客,收起你們的「雙重標準」吧,中國人民不信邪也不怕邪,不惹事也不怕事,任何人不要指望我們會拿自己的核心利益做交易,不要指望我們會吞下損害國家主權、安全、發展利益的苦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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