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匯網訊】大公文匯全媒體報道:警方今日(6日)在社交網站發文,指早前接獲通知有人擬於明日(7日)在九龍區舉行公眾遊行,經風險評估後,基於公共安全、公共秩序及保護他人的權利和自由的考慮,故早前已向主辦方發出「反對公眾遊行通知」。
警方表示,留意到仍有部分網民在網上煽動市民參與未經批准的集結。警方重申,進行未經批准的集結有機會違反《公安條例》下的「參與未經批准集結罪」,一經定罪最高可被判處監禁5年。此外,有關行為亦會增加病毒在社區傳播的風險及有可能違反《預防及控制疾病(禁止群組聚集)規例》訂明的進行受禁群組聚集的相關罪行。
警方又指,絕不容忍任何違法行為,再次呼籲市民不要參與任何未經批准的集結及受禁的群組聚集,並將在相關地點部署足夠警力,迅速果斷執法。
責任編輯:咩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