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匯網訊】有人於網上號召市民6月12日晚在全港多區集結。警方在涉事地區先後發出多次警告,並果斷採取驅散及拘捕行動。截至晚上10時,共35人被捕,涉嫌傷人、參與非法集結、公眾地方行為不檢及藏有攻擊性武器等。
警方表示,旺角、銅鑼灣、元朗及觀塘一帶均有群眾集結及高聲叫囂。在旺角,有人在山東街從高處向警員投擲硬物。
警方重申,參與有關活動有機會違反《公安條例》下的「參與未經批准集結罪」,一經定罪最高可被判處監禁5年。此外,有關行為亦會增加病毒在社區傳播的風險及有可能違反《預防及控制疾病(禁止羣組聚集)規例》訂明的進行受禁羣組聚集的相關罪行。警方絕不姑息犯罪分子。
責任編輯:林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