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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人涉暴動罪轉區院審理 最小13歲

2020-06-16
警方落案起訴10名學生在內的14人暴動罪,案件今日在九龍城裁判法院提訊。(點新聞資料圖片)

警方落案起訴10名學生在內的14人暴動罪,案件今日在九龍城裁判法院提訊。(點新聞資料圖片)

【文匯網訊】大公文匯全媒體報道:去年8月底,有暴徒在深水埗警署外集結,涉嫌參與暴力示威活動,警方落案起訴10名學生在內的14人暴動罪,其中一名女被告年僅13歲。案件今日(16日)在九龍城裁判法院提訊,裁判官應控方申請將案件轉往區域法院下月7日再訊,批准各被告以現金1000至5000元保釋外出,其間不得離境,定期到警署報到,及須遵守宵禁令和禁足令。

14名被告包括11男3女,年齡介乎13至28歲,當中10人是學生,2人無業,其餘1人報稱為廚師。控罪指,14名被告在去年8月29日,在深水埗警署對開欽州街一帶參與暴動。當中3人在當日因管有鐳射筆,被加控一項在公眾地方管有攻擊性武器罪。

責任編輯:溫武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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