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修例風波首名示威者認暴動罪 判囚4年

2020-05-15

【文匯網訊】大公文匯全媒體報道:去年6月12日大批示威者衝擊立法會期間,一名任職救生員的青年參與非法堵路,又向警方防線投擲雜物。他早前在區域法院承認一項參與暴動罪,成為爆發修例風波以來首名承認暴動的示威者。案件今日(15日)於區域法院判刑,法官胡雅文相信被告有真誠悔意,但控罪相當嚴重,遂以6年監禁作量刑起點,鑑於被告認罪獲刑期扣減,終判囚4年。

首名承認暴動罪的21歲男青年,今日在區域法院被判囚4年。圖為去年6月12日,示威者衝擊立法會(法新社資料圖片)

首名承認暴動罪的21歲男青年,今日在區域法院被判囚4年。圖為去年6月12日,示威者衝擊立法會(法新社資料圖片)

男被告冼嘉豪(21歲),報稱任職救生員,他被控的一項暴動罪,指他去年6月12日在中環立法會綜合大樓公眾入口外,連同其他人參與暴動。控方案情指,去年6月12日立法會恢復修改《逃犯條例》草案二讀辯論,超過8,000名示威者當日中午在立法會外集結,下午2時左右陸續有示威者湧出馬路及築起路障,意圖癱瘓交通。身穿黑衣黑褲及戴白色口罩的被告,則於當日下午3時許在立法會綜合大樓公眾入口外衝擊警方防線,投擲雨傘、頭盔和雪糕筒等雜物。

(大公文匯全媒體新聞中心供稿)

責任編輯:一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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