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匯網訊】香港修例風波期間,有非法示威者於2019年11月18日在香港理工大學附近被警方拘捕,18日再有15人被控暴動罪,案件當日在東區裁判法院提堂。
據中新社報道,15名被告包括13名男子及2名女子,年齡介乎16至61歲,其中包括4名學生和1名老師。他們全部被控一項暴動罪,控罪稱其去年11月18日在加士居道與佐敦道之間的彌敦道一帶,與其他身份不詳人士參與暴動。
此外,有部分被告另被控一項管有適合作非法用途的工具罪或在公眾地方管有攻擊性武器罪。
各被告暫無需答辯,法官將案件押後至8月17日在西九龍裁判法院再訊,以待準備移交文件至區域法院審理。所有被告獲准以1000至3000港元現金保釋,惟被告須遵守不准離港、每周到警署報道等保釋條件;除部分被告因工作原因獲豁免外,其他被告亦須守宵禁令。
近日,修例風波中首名承認暴動罪的21歲救生員被判囚4年;而早前香港警務處處長鄧炳強曾表示,自2019年6月至2020年4月15日,有8001人因修例風波被捕,1365人被起訴,566人被控暴動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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