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攜5枚汽油彈 男子被判囚12個月

2020-05-18

【文匯網訊】去年10月31日,有暴徒在旺角一帶四處堵路,投擲汽油彈及縱火。其中一名男子被警方截查,發現其攜有5枚汽油彈。案件今(18日)在西九龍裁判法院宣判,該名23歲男被告被判囚12個月。

在西九龍裁判法院此前舉行的庭審中,該名被告承認犯下在公眾地方管有攻擊性武器罪。西九龍裁判法院裁判官表示,從未聽過汽油彈可用作防身,汽油彈的破壞力和殺傷力更是不言而喻,案情性質相當嚴重,因此判處被告入獄12個月。

責任編輯:張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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