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劉家棟因阻礙警方執行公務被判監禁1年

2020-06-18

【文匯網訊】香港社工劉家棟因2019年7月27日在元朗非法集結進行暴力活動,於當日阻礙警方防線推進被捕,並被控一項「阻差辦公」罪。17日,香港粉嶺法院裁定劉家棟罪名成立,判處其實時監禁1年。劉家棟成為修例風波中首名罪成入獄的香港社工。他申請保釋外出等候上訴,但被法官拒絕。

據央視新聞報道,法官在裁決時提到,示威者當日在有關路段非法集結,霸佔行車道,警員須履行職責以合理武力驅散人群以恢復交通。但縱使警員不斷警告,人群卻不散退,更向警員作出扔磚等挑釁行為。法官認為,警方有權衝撞示威者以驅散人群,期間有示威者跌倒或受傷乃不能避免,更是他們要自負的後果。但劉家棟眼見警員上前,仍不依警告離去,甚至放慢腳步,他的行為不但為涉案警員帶來不便,更令以寡敵眾的警員陣勢被打開缺口,以致警員未能履行職責。

法官還表示,劉家棟當日要求警方放慢步伐的要求,等同要求警員背棄職責,變相讓示威者在馬路中遊行,既不合理亦不應該,他應自知要求荒謬。而他當日連同至少2人阻撓警方工作,成功阻礙警方前進數分鐘,令警方執法難上加難,故罪行嚴重。

責任編輯:曹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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