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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華評論:港區國安立法合乎法治精神契合廣大民意

2020-06-18

【文匯網訊】十三屆全國人大常委會第十九次會議18日在北京開幕,會議將審議《中華人民共和國香港特別行政區維護國家安全法(草案)》。新華社發表評論文章稱,全國人大常委會就香港維護國家安全事項立法,具有毋庸置疑的合理性、合法性。而全國人大常委會啓動和推進該立法工作,亦廣泛聽取香港社會各界意見,吸納有益意見建議,確保立法過程符合法定程序、契合最大民意。

以下為全文:

十三屆全國人大常委會第十九次會議18日在北京開幕,會議將審議《中華人民共和國香港特別行政區維護國家安全法(草案)》。這個法律草案是貫徹落實第十三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第三次會議通過的《全國人民代表大會關於建立健全香港特別行政區維護國家安全的法律制度和執行機制的決定》精神和要求的重要立法項目,草案對防範、制止和懲治發生在香港特別行政區的分裂國家、顛覆國家政權、恐怖活動、勾結外國或者境外勢力危害國家安全等四類犯罪行為的具體構成和相應的刑事責任,作出了明確規定。

全國人大常委會遵循憲法、香港基本法有關規定和全國人大有關決定,就建立健全香港維護國家安全的法律制度和執行機制制定法律,具有毋庸置疑的合理性、合法性。作為最高國家權力機關,全國人大及其常委會有權力、有責任根據香港實際情況履行維護國家安全的憲制責任,構建有關法律制度和執行機制。香港回歸23年來,一直未完成基本法第23條立法的憲制責任和法律義務。近年來香港內外敵對勢力相互勾連,已嚴重威脅國家安全。香港相關法律制度空白和執行機制缺失,已給國家安全帶來重大風險。全國人大常委會依據全國人大的授權,從國家層面制定法律和建立機制,以法律構建維護國家安全屏障、築牢「一國兩制」根基,划定不可觸碰的「法律高壓線」,是勢在必行、為所當為的果斷之舉。

全國人大常委會啓動和推進香港維護國家安全立法工作,按照憲法和立法法的要求,堅持科學立法、民主立法、依法立法,兼顧兩種法律制度的差異,廣泛聽取香港社會各界的意見,吸納有益的意見建議,確保立法過程符合法定程序、契合最大民意。

圍繞相關立法議題,中共中央政治局常委、國務院副總理、中央港澳工作領導小組組長韓正在北京聽取了香港特區行政長官林鄭月娥以及特區政府有關主要官員的意見;香港中聯辦在港組織座談會,聽取港區全國人大代表、政協委員等各界人士的意見;全國人大常委會有關部門會同國務院港澳辦、香港中聯辦在深圳、北京舉辦多場座談會,聽取香港特區政府有關官員、法律專家、全國人大常委會香港基本法委員會委員等各界人士的意見和建議。全國政協副主席董建華、梁振英擔任召集人的「香港再出發大聯盟」在港舉辦相關座談會,「香港各界撐國安立法聯合陣線」8天內在港徵集到292萬支持立法者的簽名,香港各界人士還通過電子郵件、信函等方式表達支持、反映意見。大家認為,要安定、要秩序、要法治,是當前香港社會的主流民意和最大共識。切實防範、制止和懲治發生在香港的任何分裂國家、顛覆國家政權、組織實施恐怖活動等嚴重危害國家安全的行為和活動以及外國和境外勢力干預香港事務的活動,是維護香港法治秩序、繁榮穩定和守護香港市民安居樂業的必要之舉,唯有依法有效防範、制止和懲治危害國家安全的極少數違法犯罪行為,才能更好保障香港絕大多數居民的生命財產安全和各項基本權利自由。

全國人大有關決定通過後,一些外國和境外勢力大肆叫囂、攻擊,甚至以所謂制裁相威脅,赤裸裸插手香港事務。這更加凸顯全國人大常委會啓動和推進相關立法工作的迫切性。以法律為武器,有效震懾違法犯罪,有力遏制外部干預,才能還香港社會以安寧祥和、還香港市民以公平正義,才能為解決香港深層次矛盾問題、集中精力發展經濟和改善民生營造良好社會環境,也才能更好保障所有來港投資者的發展利益。通過堵塞法律漏洞的方式,維護「一國兩制」原則底線和國家安全,給出了破解香港亂局的良方,充分體現了中國政府依憲治國、依法治港的信念與追求,彰顯了中央政府作為「一國兩制」最堅定維護者的胸懷與擔當。

築牢「一國」底線,「兩制」才能良性發展。從國家層面為香港維護國家安全立法,是對「一國兩制」制度體系的發展完善。國家安全的底線愈牢,「一國兩制」的空間愈大,香港的前景愈美好。我們堅信,中央出手補齊香港在國家安全方面的法律漏洞和制度短板,劃清國家安全的底線,嚴厲打擊極少數違法犯罪,必將在切實維護國家安全的同時,保持香港長期繁榮穩定和法治、自由、開放等核心優勢,保護絕大多數香港市民依法享有的權利自由,確保「一國兩制」在香港的實踐行穩致遠。

責任編輯:張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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