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馬恩國:「勾結」只針對危害國安行為

2020-06-19
馬恩國(右)表示,普通市民與外國組織或個人正常交流不會觸犯勾結外國勢力。資料圖片

馬恩國(右)表示,普通市民與外國組織或個人正常交流不會觸犯勾結外國勢力。資料圖片

【文匯網訊】大公文匯全媒體報道:新華社18日報道提及,《中華人民共和國香港特別行政區維護國家安全法(草案)》對防範、制止和懲治勾結外國或境外勢力危害國家安全等四類犯罪行為的具體構成和相應的刑事責任作出明確規定。有反對派議員藉機抹黑,誣稱「勾結」字眼模糊,普通市民在外國進行交流都會受影響。香港法學交流基金會主席、執業大律師馬恩國接受本網記者採訪時表示,相信「港區國安法」出台時相關條文一定非常清晰,只會針對極少數勾結外國勢力危害國家安全的人,普通市民與外國組織或人員進行正常交流完全不會受到影響。

馬恩國指出,「勾結」或與本港法例中「串謀」意思相近,涉及任何人與任何其他人達成協議,作出違法犯罪行為。他表示,草案已清晰指明是針對危害國家安全的行為,例如近年來反對派與英美等外國政要會面,要求支持香港所謂的「民主運動」,甚至支持黑暴行為,破壞香港社會秩序,有機會干犯勾結外國勢力的罪行。

馬恩國又指,普通市民如果在外國生活或前往當地與組織或人員進行正常交流,只要不涉及危害國家安全的行為,完全不會受到影響。他表示,相關條文細節暫未公布,相信一定非常清晰從而釋除疑慮,呼籲市民不要聽信反對派無中生有的言論。

責任編輯:Iri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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