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陳弘毅冀港區國安法的「特定情形」有明確界定

2020-06-22
陳弘毅預料國安法罪行的定義將會非常清晰。

陳弘毅預料國安法罪行的定義將會非常清晰。

【文匯網訊】大公文匯全媒體報道:基本法委員會委員陳弘毅今日(22日)在報章撰文,指全國人大法工委就港區國安法的草案說明,未有披露何謂在特定情形下對極少數危害國家安全的犯罪案件行使管轄權,管轄權具體內容和有關程序仍有待公布。陳弘毅表示,香港法律界希望法案對於「特定情形」有比較明確界定。

陳弘毅表示,範圍應非常狹窄,若涉及涉嫌犯罪人被移交內地,程序上的保障必須要充分。在特首委派法官方面,可考慮在國安法中列出挑選時應考慮的因素和標準,例如有關法官的國籍以及以往審理案件的專長和經驗等。

陳弘毅估計有關港區國安法罪行的定義將會清晰明確,使市民有法可依,並盡量由香港原有的執法和司法機關去處理案件。他又指,香港法院在審理國安法案件時,有權解釋國安法,但若人大常委會頒布解釋,法院便必須遵從。

責任編輯:趙碧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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