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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樂士:「港區國安法」含普通法原則 足令人安心

2020-06-22
江樂士指,「港區國安法」有望為香港面臨的癥結提供一劑良方。(中新社資料圖片)

江樂士指,「港區國安法」有望為香港面臨的癥結提供一劑良方。(中新社資料圖片)

【文匯網訊】香港前刑事檢控專員江樂士今日(22日)接受新華社訪問時表示,雖未看到「港區國安法」草案全部細節,但包括人權保障和公平審判等普通法原則將適用於國家安全犯罪案件,足以令人安心。

江樂士認為,根據草案説明,香港獨立的司法制度不會受到影響。草案説明中提及,保障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和其他訴訟參與人依法享有的辯護權和其他訴訟權利,體現了對基本法的充分尊重。

對於四類罪行中,勾結外國或者境外勢力,江樂士認為,罪行範圍還應包括「要求外部勢力損害香港官員、機構和整個香港利益的行為。」

江樂士又指,「港區國安法」有望為香港面臨的癥結提供一劑良方,讓香港重回繁榮穩定的軌道,使「一國兩制」繼續平穩運行。而在相關法律通過後,香港仍然有責任完成基本法第二十三條本地立法的任務。

責任編輯:趙碧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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