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匯網訊】《中華人民共和國香港特別行政區維護國家安全法》6月30日正式頒布。全國政協副主席、香港特別行政區前行政長官梁振英在香港接受中新社記者專訪時心情激動,他表示,香港維護國家安全法令香港社會重回正軌,會給香港社會帶來穩定的局面。
據中新網報道,梁振英在香港特別行政區前任行政長官辦公室受訪時說,與1997年香港回歸前相比,國家在各個方面都有很大的進步,港人對內地有信心,對香港更有信心。過去一個多月來,確實有人想在香港製造針對香港維護國家安全法的恐慌與不信任,但對於參與過香港回歸全過程的他來說,今天香港的經濟、民生、民心,與中國政府1982年宣布要在1997年收回香港時相比,已完全不可同日而語。
「今天香港的情況非常穩定,沒有出現過1982年到1997年那15年的『過渡期』的不穩定。」梁振英指出,目前有大量的香港居民長期在內地工作、生活、養老、求學,這也是上世紀80年代沒有的情況,說明現在的宏觀情況已完全不一樣了,國家在國際社會的影響力與地位,與38年前也完全不同。
梁振英認為,自今年兩會期間《全國人民代表大會關於建立健全香港特別行政區維護國家安全的法律制度和執行機制的決定(草案)》的主要內容公布以來,香港社會各方面的反應都相當不錯,一些經濟上的主要指標如樓市、股市等,也都相當平穩。
對於信心的來源,他分析,一方面是經過了1982年至1997年的「過渡期」後,港人已有了「經驗」,不會再隨便相信危言聳聽的說法;另一方面,目前國家的各個方面與香港回歸前相比,都取得了很大的進步,其中就包括法治方面的進步,而這也是港人能夠耳聞目睹的。
他表示,一部由國家層面制定的、維護國家安全的法律在香港實施,恰是體現了「一國兩制」、「港人治港」、高度自治的大原則。由於香港特區立法會少數反對派利用「拉布」等伎倆,使香港一直未能自行完成《中華人民共和國香港特別行政區基本法》(香港基本法)第二十三條立法,香港維護國家安全法正是彌補了香港在維護國家安全方面存在的缺陷。
他還指出,此次立法,國家對香港是高度信任的,除特定情形外,香港特別行政區對香港維護國家安全法規定的犯罪案件行使管轄權,絕大多數情況下,有關案件將由香港的執法、司法機關有關部門負責處理。
談及法律實施後的影響,梁振英表示,香港是一個高度開放與自由的社會,非常歡迎各方面的朋友到此投資、留學和發展等。但同時,香港和世界其他地方一樣,都有維護國家安全的義務,也必須有這樣的立法和執法力量。如果有人想要在香港作出一些影響國家安全、影響香港社會的圖謀,香港維護國家安全法會令其知難而退。
梁振英強調,任何一個社會、包括香港,必須要有穩定的環境,才可以發展經濟、改善民生。現在有了香港維護國家安全法,相信會給香港社會帶來穩定的局面。
他還表示,香港過去一直有點像一個「不設防」的城市,經過100多年的殖民統治,不僅是法律方面對於維護國家安全有所欠缺,一般市民的國家安全意識也比較薄弱。此次香港維護國家安全法的立法,本身也是對香港市民很好的國民教育和國家安全意識教育。現在這方面工作開了一個頭,接下來還要持續、加強地做,尤其是要加強對青少年的教育和對校務工作的管理。
梁振英還提到,過去一年因參與「修例風波」相關的違法活動而被拘捕的人,現已陸續在接受審判,從一些被定罪者的「求情」中可以看出,不少青少年是被誤導,他們也已反省,希望得到輕判。這對於香港社會來說也是很好的教育和應該吸取的教訓。
梁振英表示,香港維護國家安全法的頒布,令香港社會重回正軌。香港應抓好國家發展的機遇,積極解決香港社會經濟發展及民生上的各種問題,包括房屋問題、土地短缺問題,以及畢業生事業發展的問題等等。
「香港是個很好的地方。」梁振英說,除了為香港750萬人口謀取更美好的生活的同時,他希望香港還可以發揮「一國兩制」的優勢,為國家未來的發展作出更好、更大的貢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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