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鄭若驊: 違反國安法有機會終身喪失參選資格

2020-07-01

【文匯網訊】大公文匯全媒體報道:政府今日(1日)舉行記者會,講解香港國安法的法律及執法細節,律政司司長鄭若驊指國安法四大罪行都屬極之嚴重罪行,一旦被裁定違反國安法即喪失參選資格,第35條中沒有訂明喪失資格的時限,有機會被視為是終身喪失資格。

政府舉行記者會,講解香港國安法的法律及執法細節 (法新社)

政府舉行記者會,講解香港國安法的法律及執法細節 (法新社)

有記者問到,「憎恨」定義為何,鄭若驊指前提要是為外國或境外竊取、刺探、收賣、非法提供涉及國家安全的情報、請求外國串謀實施,又或者受外國指使而實施相關行為,才會構成觸犯該條國安法條文。

責任編輯:Grac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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