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匯網訊】大公文匯全媒體報道:3名人士因違反強制檢疫令,今日(2日)於屯門裁判法院分別被判處即時監禁4至14日。
首宗個案涉及一名47歲男子。他早前獲發強制檢疫令,訂明他必須在家中接受強制檢疫14日。在檢疫令尚未屆滿前,他在無合理辯解及未獲獲授權人員許可下,離開其檢疫地點,並於3月1日在港珠澳大橋管制站被入境事務處職員截獲。他被控違反強制檢疫令,今日於屯門裁判法院被判處監禁14天。
第二及第三宗個案分別涉及一名27歲男子及一名32歲女子,他們早前獲發強制檢疫令,訂明他們必須分別於家中及一所酒店接受強制檢疫14日。二人在無合理辯解及未獲獲授權人員許可下,分別意圖於5月29日及6月3日離開本港,並在深圳灣管制站被入境事務處職員截獲。他們均被控違反強制檢疫令,今日於屯門裁判法院分別被判處監禁6日及4日。
衞生署發言人表示,有關判刑可給予社會非常清晰信息,指出違反強制檢疫令屬刑事罪行,政府對違反強制檢疫令的人絕不容忍。截至今日,共有26人已被法庭定罪,判監禁最多3個月或罰款港幣1萬元。發言人重申,衞生署必定會嚴肅跟進任何違反檢疫令的罪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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