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匯網訊】特區政府昨晚發表嚴正聲明,指出「光復香港 時代革命」口號有「港獨」及顛覆含意,並呼籲社會大眾不要以身試法。這一聲明來得非常必要且及時,也是對那些意圖矇混過關的「港獨」分子嚴重警告。
經歷過長達一年仍未止息的黑色暴亂,香港的政治生態已發生巨大變化。「港獨」分子堂而皇之地出現,公然鼓吹叫囂「港獨」,不少隱性「港獨」分子叫喊「光復香港 時代革命」,以及唱《願榮光歸香港》政治歌曲。必須看到,不同於普通市民,任何有意參選、進入建制的人,不論過去還是現在,只要有上述主張、唱過上述「港獨」歌曲,就應當被視作違反基本法,不能成為立法會候選人。
「光復香港 時代革命」,表面上看,似乎是一句「中性」的口號,並沒有明確表明「港獨」立場。但只要對口號字眼的本意、叫喊者的立場,以及所產生的實際作用來看,這是一句徹頭徹尾的「港獨」宣言。
首先,從中文字眼本意上看,「光復」本身就包含「推翻」之意。這個詞在日常用語中本來極少用到,都是具有特定背景才用到的。問題也正在於此,香港已經回歸祖國23年,叫喊「光復香港」,到底是想推翻什麼政權、要組建什麼制度?
其次,從英文版本意思上看,「光復」的英文字意更加露骨。只要對Liberate這一詞有所了解,便可以看到當中荒謬之處。它是用「解放」的政治含義來形容這場暴亂的目的,也是直接將暴亂等同於上世紀的「民族解放運動」。而在西班牙的加泰羅尼亞,其「獨立」運動同樣是打着「解放」字眼。但與加泰地區不同的是,香港根本不存在所謂的「香港民族」,叫這種口號到底要「解放」什麼、要推翻的又是什麼?顯而易見,「光復香港」就是要以暴力手段去達到顛覆政權的目的。
第三,從口號群體來看,這是一群以推翻現有制度為目的的政治勢力。不論是四年前的梁天琦,還是如今的黃之鋒、陳浩天、陳家駒、周庭、羅冠聰、鍾瀚林,或者是公民黨郭榮鏗、民主黨林卓廷,這些站在「反中亂港」前沿的大小政棍,無一不是上述口號或歌曲的支持者。這些人長期勾結外國勢力,甚至乞求外國制裁香港,所作所為嚴重違反基本法。只要他們曾經唱過《願榮光歸香港》,叫喊過「光復香港 時代革命」口號,就要為此負上法律責任。
《願榮光歸香港》,並不是一首普通的歌,關鍵是其歌詞,包含「光復香港 時代革命」的字眼,其問題同上述分析是一致的。
從上屆立法會選舉開始,所有參選人都要簽署一份「確認書」。當中有三項聲明內容,包括:「我會擁護基本法和保證效忠特別行政區」、「我明白擁護基本法包括第一條、第十二條、第一百五十九條」。這些確認的內容,具有法律效力,一旦簽署了,就代表參選人「擁護」、「保證效忠」。因此,任何人如果其過去的言行是在違反基本法原則,除非他令人相信真誠地否定過去的言行,否則,都不能作為參選人,即便當選,也要面臨被DQ的下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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