logo 首頁 > 快訊 > 正文

一文梳理歐美國家國安執法著名案例

2020-07-06

【文匯網訊】香港國安法自6月30日晚生效以來,震懾作用立竿見影,越來越多的人期待香港儘快恢復穩定,民眾得以安居樂業。但在國際上,一些政客及媒體依然搞雙重標準,對中國在自己的國土上立法維護國家安全橫加指責。沒有哪個主權國家不重視安全,在歐美,有關國家安全方面的執法案例更是不勝枚舉。《環球時報》對此進行了梳理。

法國:杜絕極端思想的「教科書案例」

2015年11月,巴黎發生連環恐襲事件後,法國進入國家緊急狀態。2017年11月,法國結束國家緊急狀態,同時《加強國內安全和反恐法》(以下簡稱《國安法》)正式生效。該法包括幾方面內容,比如各省省長在舉辦重大體育、文化活動時,可批准設立警戒區;對於傳播極端思想的宗教場所,可將其關閉;對於恐怖分子嫌疑人,可以對其採取行政控制或監視措施等。

2015年11月,巴黎發生連環恐襲事件後,巴黎清真寺掛上國旗紀念罹難者(台灣「中央社」)

2015年11月,巴黎發生連環恐襲事件後,巴黎清真寺掛上國旗紀念罹難者(台灣「中央社」)

2017年12月,馬賽市最大的清真寺之一阿斯-索納清真寺被政府關閉。該事件被法媒普遍視作《國安法》施行的「教科書案例」。起因是該寺伊瑪目杜迪長期傳播仇恨言論,呼籲「聖戰」,並介紹數名信徒前往中東加入極端組織「伊斯蘭國」(IS)。《國安法》通過後,馬賽市所在的羅訥河口省政府下令關閉該寺,凍結寺院資產,內政部簽署法令解散寺院人員組成的協會組織。

由於寺院協會會員打算出售寺院部分私人產權房屋,從而為關閉禁令製造麻煩,馬賽市政府以市政規劃為由行使優先購買權。接着,經行政法院和議會雙重確認後,政府下令將杜迪驅逐回其祖籍國阿爾及利亞。杜迪的律師以杜迪將遭受酷刑為由提告歐洲人權法院,法國政府為此認真準備,充分說明杜迪罪證並勝訴。羅訥河口省警長馬齊埃表示,希望通過此案傳遞出明確信息:若不遵守法國法律,政府隨時準備鬥爭到底。

去年9月21日和22日恰逢「歐洲遺產日」,巴黎警局預計,當天湧上街頭的遊客將同「黃背心」及反對養老金改革的罷工人員混雜在一起。鑒於社交網絡上出現號召打砸搶燒的信息,而人流聚集同樣使恐襲危險增加,巴黎警局首次為應對遊行而實施《國安法》,動員7500名執法人員,設立警戒區,嚴格限定各支遊行隊伍的活動範圍。

去年11月,法國說唱歌手吉魯米納提因上傳涉嫌讚美恐怖主義、威脅法國當局的說唱視頻,和妻子及其創建的「通往真主之路的士兵」團體成員,一併在居住地所在省遭起訴。吉魯米納提被判一年有期徒刑,法院還授權當局對其採取監視和控制措施。

今年3月17日,因新冠疫情,法國開始實施嚴格的封禁規定。但反恐專家認為封禁更易刺激極端分子,因此法國國內安全總局反恐部門持續處於戒備狀態,並以對國家安全構成潛在威脅的人員名單即「S」級監視檔案為主要參考依據,在3月17日至4月15日間,對22名激進分子採取監視措施,對3名嫌疑人住所進行突擊檢查。

今年2月,法國內政部長在國民議會聽證會上透露,法國正在監視63座清真寺,兩年內挫敗了31起恐怖襲擊。同月,法國參議院負責監督《國安法》執行的委員會稱,該法施行以來在全法共504次設置警戒區,關閉了7個宗教場所,進行了149次上門搜查,對205名嫌疑人進行了229例行政控制和監視。

不過,法國《國安法》也遭遇侵犯人權的批評,聯合國大會表示關切,「大赦國際」指責法國政府。法國內政部國務秘書努內茲則表示,相關措施均經法院批准,程序和結果完全正確正義。

法國《國安法》採用議會控制制度,將於今年底失效,內政部須在年內提出新的案文使該法永久生效。參議院《國安法》執行委員會主席布勞恩·皮韋表示,現行法律效率不及立法前的「緊急狀態」,且有諸多漏洞須儘快填補。委員會建議將行政關閉命令從宗教場所擴大到其附屬場所,對危險人物的監視時長從1年延長為10至20年。

西班牙:「規則只能是法律」

2019年10月14日,西班牙最高法院分別判處加泰羅尼亞自治區(加區)前副主席奧里奧爾·洪克拉斯等9名加區「獨立派」代表人物9年至13年有期徒刑。

2019年11月,加泰羅尼亞爆發分離主義運動的抗議活動(網絡圖片)

2019年11月,加泰羅尼亞爆發分離主義運動的抗議活動(網絡圖片)

根據裁決,洪克拉斯犯有煽動叛亂罪和挪用公款罪,被判13年有期徒刑。加區前議長卡梅·福卡德利犯有煽動叛亂罪,被判處11年零6個月有期徒刑。作為「獨立」運動相關社會組織的活躍人物,加區前議員霍爾迪·桑切斯犯有煽動叛亂罪,被判處9年有期徒刑。企業家霍爾迪·奎薩特犯有煽動叛亂罪,被判處9年有期徒刑。

時任西班牙看守政府首相佩德羅·桑切斯第一時間發表聲明說,法院的判決將會得到全面執行。桑切斯稱:「相關審判是在加強民主原則的前提下進行的,所有公民在法律面前一律平等。沒人能超越法律,我們都有義務遵守法律。」他強調,西班牙憲法遵循三項原則:一是公民之間平等性,均有義務遵守法律;二是地域多樣性,西班牙的統一基於對國家多樣性的認可,這反映在各自治區的高度自治;三是同世界上任何一部民主憲法一樣,西班牙憲法捍衞領土完整和國家主權。

抗議者在會議中心外舉行的抗議活動中焚燒西班牙國王費利佩的肖像(美聯社)

抗議者在會議中心外舉行的抗議活動中焚燒西班牙國王費利佩的肖像(美聯社)

與此同時,西班牙法官巴勃羅·利亞雷納申請以煽動叛亂和挪用公款罪重新啟動對加區前主席卡萊斯·普伊格德蒙特的國際通緝令。此前西班牙法院曾撤回對流亡比利時的普伊格德蒙特的歐洲通緝令,僅保留西班牙國內通緝令。

據西班牙《國家報》報道,對於檢方指控中提到的「叛亂罪」,西班牙最高法院在最後量刑階段沒有列入,「叛亂罪」的刑期為15至25年。最高法院最終選擇以「煽動叛亂罪」等對參與「獨立公投」事件的代表人物量刑。重要的考慮因素是,構成「叛亂罪」須以「暴力」為直接手段,在該案中,相關人員則是以「煽動叛亂」作為企圖實現「獨立」的途徑。參與審理的法官認為,在整個「公投」事件中存在暴力行為,霍爾迪·桑切斯和霍爾迪·奎薩特等是活動召集人,也因此在審前已被拘押。但法官們認為,沒有證據表明「獨立派」代表人物煽動或組織相關集會的目的是以「暴力謀求獨立」,因此未將其定為叛亂罪。

2017年10月,加泰羅尼亞自治區不顧西班牙憲法法院裁定,舉行「獨立」公投。下旬,西班牙政府宣布收回加區自治權,解散加區政府和議會。西班牙總檢察長以叛亂、挪用公款等罪名起訴普伊格德蒙特等加區前官員。隨着判決出爐,加泰羅尼亞問題進入新階段。該案也顯示,面對國家安全問題,規則只能是法律,即西班牙憲法。

德國:在大案判決中完善

「德國有關國家安全的立法有三根支柱,分別是反恐立法、憲法保衞法和刑法中的相關條款。其中,反恐立法是核心。」柏林安全政策專家諾克爾西對《環球時報》記者說,幾十年來,德國國安立法是在幾個大案判決中逐步完善的。

上世紀60年代,德國年輕人中出現左翼激進組織「紅軍旅」,用暴力手段對抗美軍和資本主義體制代表人物。1968年4月,第一代「紅軍旅」核心首領巴德爾和恩斯林等人在法蘭克福的兩家百貨公司縱火,造成70萬馬克的損失。1977年,該組織的活動達到頂峰,史稱「德意志之秋」。那一年他們謀殺了西德經濟、金融和政界的不少頂級人物:西門子公司總裁貝庫茨、德意志銀行行長赫爾豪森、德國聯邦總檢察長布巴克、德國託管局局長羅韋德爾等。

「因為『紅軍旅』,西德在《刑法》中增補了組建恐怖主義組織罪條款,這也是德國戰後第一次提出『恐怖主義組織』這一法律概念。」諾克爾西說,之後,「紅軍旅」成員以這一罪名被懲罰。

在美國發生「9·11」事件後,德國國安立法進入「快車道」。《刑法》中「組建恐怖主義組織罪」的範圍擴大到「支持境外恐怖主義組織」。德國還對《團體法》進行修訂,內政部或州政府有關部門有權取締違反法律的宗教組織。2008年,德國對刑事訴訟法進行修訂,擴大電信監聽以及其他秘密偵查措施的權限。2013年,斯諾登揭露美國竊聽德國總理默克爾手機。2016年,德國允許聯邦情報局在海外對外國人的電話和網絡通信進行監聽。

這些新規出爐的另一背景是,德國安全部門被批應對新納粹「國家社會主義地下組織」不力。該組織在2000年到2007年間謀殺10名無辜者,參與15起武裝搶劫、縱火等案件。2018年,女主犯恰培被判處終身監禁。這起案件也被稱為德國戰後最重要的新納粹案件。

今年3月,德國憲法保衞局宣布,將極右政黨德國選擇黨下屬組織「羽翼」列為「極端主義團體」,理由是「反對自由民主的基本秩序」。「羽翼」在德國選擇黨中有7000名成員,德國選擇黨領導人卡爾比策一度稱憲法保衞局作出的是「政治決定」,但3月20日該黨突然宣布「羽翼」將解散,相關成員紛紛退出「羽翼」。該黨負責人霍克等人甚至高調批評「羽翼」。分析認為,這些舉動是為了「洗白」,怕被國安法懲罰。

「對一些大案的判決,直接影響德國國安立法的趨勢。」諾克爾西說,「德國國安法總體趨勢是越來越嚴,管的範圍越來越廣。此外,防止『內外勾結』的恐怖活動將是立法重點。」

美國:從馬拉松爆炸案到「稜鏡門」

2013年4月15日,美國馬薩諸塞州波士頓馬拉松賽上發生爆炸案,導致3人死亡、183人受傷。案件調查由聯邦調查局(FBI)主導,最終確定嫌犯為26歲的塔梅爾蘭·察爾納耶夫和19歲的焦哈爾·察爾納耶夫兩兄弟,其中前者因重傷身亡。

焦哈爾為車臣裔,於4月19日被捕。最初他沒有被宣讀「米蘭達警告」即被審訊,司法部援引「公共安全例外」規則,並打算讓專門的反恐小組審問他。4月22日,檢方以「使用和密謀使用大規模殺傷性武器導致死亡」和「惡意破壞財產導致死亡」起訴他。「我們要再次告訴所有人,以無辜美國人為目標並對我們的城市進行恐怖襲擊的人,逃脫不了正義的制裁。」聯邦總檢察官稱。

經初步審訊,焦哈爾承認製造爆炸案的動機是極端宗教信仰以及美國在阿富汗和伊拉克的戰爭。7月10日,焦哈爾在波士頓聯邦法院接受傳訊,涉及30項指控。審判於2015年1月開始,檢察官表示,焦哈爾是不肯悔改、赤裸裸的恐怖分子,而他的律師則強調被告的墮落與其糟糕的成長環境有直接關聯,而且其哥哥塔梅爾蘭是主謀。但法庭並沒有採納律師的辯護觀點。

雖然馬薩諸塞州在1984年已經取消死刑,但焦哈爾是在聯邦法院受審,美國聯邦政府於1988年恢復了死刑。2015年6月24日,焦哈爾正式被判處死刑。目前,焦哈爾被關押在聯邦監獄,是60多名等待處決的聯邦死刑犯之一。

近年來,美國在國家安全問題上,除了反恐,間諜類案件也很突出。美國於1917年頒布《間諜法》,打擊通敵賣國行為。該法規定可對未經授權擅自取得、接收和傳播國防資訊的個人,施以重刑。

2001年「9·11」事件發生10天后,FBI逮捕了國防情報局高級分析員蒙特斯。蒙特斯與這場恐襲沒有關聯,此時逮捕她,是因為她知道這年10月美軍將入侵阿富汗的信息,美國政府不希望她將這些機密信息泄露出去。此前FBI調查發現,蒙特斯為古巴工作。最終,為免於可能判死刑的叛國罪指控,蒙特斯承認間諜罪,於2002年被判25年監禁。

美國國家安全局前僱員斯諾登披露美國「稜鏡」監聽項目,是另一起著名事件。2013年6月初,斯諾登通過媒體揭露美國政府這一行徑,有關信息令全世界嘩然。6月14日,美國檢方在弗吉尼亞州東區聯邦法庭遞交訴狀,起訴斯諾登三樁重罪,分別是「盜竊政府財產」「未經授權透露國防信息」「故意向未經授權的人士透露機密通信情報信息」,後兩項指控依據的就是《間諜法》。

三項指控每項都附有最長10年的刑期。實際上,美國聯邦檢察官對斯諾登提起的訴訟本是保密的,但因司法部接到美國議員和媒體的密集來電質詢,於是在一周後解密了這份刑事訴狀。美國司法部稱,斯諾登的行為嚴重危害國家安全。目前,斯諾登人在俄羅斯,他仍被美國當局通緝。

責任編輯:一粟

新聞排行
圖集
視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