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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香港眾志」真的「解散」了嗎?

2020-07-10

【文匯網訊】積極勾結外國反華勢力的「港獨」組織「香港眾志」早前宣布解散,其核心人物羅冠聰及鄭家朗等也逃往外國。香港文匯報記者發現, 「眾志」位於新蒲崗一座工業大廈內的總部,在香港國安法本月開始實施後已基本停止運作,本周一連數日,多名疑似「眾志」成員的年輕人陸續到佳力工業大廈的總部搬走物資,不過,可能為了掩人耳目,「眾志」的頭目們(常委)均未出現在前來搬運的人群中。知情者透露,「眾志」這個組織只是在名義上解散,其成員的活動依然受黃之鋒等頭目指揮,而搬走的物資,除了一些具政治敏感的宣傳品暫存於迷你倉外,其他的則零散地擺放於與「眾志」關係密切的幾個區議員辦事處內,「表面上『眾志』係解散咗,其實就好似呢啲傢俬一樣,係『化整為零』,等時機一到就東山再起。」 

「眾志」自6月30日宣布解散後一直都未有大動作,香港文匯報記者連日觀察,「眾志」位於新蒲崗大有街佳力工業大廈一樓的辦公室更是終日烏燈黑火,沒有人進出,似乎刻意想避開香港國安法的風頭。直至本月5日(周日)晚,記者發現該辦公室內有人亮燈,直到次日午夜零時許,有四名形跡詭秘的男女小心翼翼離開大廈,眾人步出大廈後仍四處張望顯得非常警覺,然後就急急腳走人,似乎十分害怕被人發現。

大佬不曝光 使散仔提早搬

本月6日(周一),香港文匯報記者再到佳力工業大廈外觀察,發現多名年輕人正從大廈內搬出大量白板、桌子、椅子等辦公室物資,送到一架正在等候的大貨車上。記者發現,這些物資與「眾志」總部的物資相同,包括黃之鋒剛買入不久的電競椅及其他街站物資。除了辦公室的物資外,搬走的還有一些旗杆和宣傳品。在整個搬運過程中,記者並未發現黃之鋒、周庭、林朗彥等核心頭目出現,而是由甚少曝光的普通成員及義工前來秘密「搬竇」。有同座租客及大廈管理員向記者透露,過往,一些具知名度的「眾志」頭目如黃之鋒、羅冠聰、周庭,甚至與黃之鋒拍檔參選的梁凱晴等人都不時進出該大廈,但本月起已不見他們出入。「其實,呢幾日都係『生面口』後生仔喺呢度出入,每次都會帶走一堆物資離開。」

「香港眾志」林朗彥。資料圖片

「香港眾志」林朗彥。資料圖片

據了解,「眾志」總部所在的單位面積約500呎左右,月租逾萬元,租約原本到本月底才結束,而「眾志」提前搬物資走人,明顯是感覺此處已沒有必要再租,提前搬走也是想掩人耳目。記者在眾人離開後再到其門外觀察,發現除了少量的裝飾物外,單位內已基本清空,而一度連續多日塞滿信件的單位信箱也被清空,只留下一些宣傳單張。

部署成員選戰借殼還魂

知情人士向香港文匯報記者透露,「眾志」雖然在香港國安法實施後宣布「解散」,但組織內的前核心成員仍然照常維持組織運作,譬如,前「眾志」秘書長黃之鋒在宣布退出組織後仍然繼續積極與觀塘區議員梁凱晴和南區區議員袁嘉蔚擺街站籌備選舉,而前常委廖威廉仍舊協助參選新界東的何桂藍擺街站。「佢哋(「眾志」)𠵱家係先將物資搬到迷你倉或友好嘅區議員辦事處暫存,至緊要選舉先,等選舉過後再會宣布下一步計劃,好可能隨時又成立一個新組織。」

三七河童谷「初選」 勾外力播「獨」味濃

前「香港眾志」秘書長黃之鋒(河童)昨日於社交平台上發帖,呼籲市民在攬炒派初選中投票予其推薦的六人,又註明相關人等亦已獲潛逃海外的前「眾志」創黨主席羅冠聰(三七)「全力支持」。多名政界人士昨日在接受香港文匯報訪問時表示,獲「港獨」分子羅冠聰高調支持,很大機會是被外國勢力支持甚至操控,或違反香港國安法,呼籲市民不要被攬炒派所欺騙,同時希望相關部門介入調查。

羅冠聰、黃之鋒等拜見美政客,乞求美國干預香港事務。資料圖片

羅冠聰、黃之鋒等拜見美政客,乞求美國干預香港事務。資料圖片

黃之鋒在facebook帖文中,推薦參加攬炒派初選的所謂「抗爭力量」包括前學聯副秘書長岑敖暉、前「香港眾志」副主席袁嘉蔚、黃之鋒、前「香港大專學界國際事務代表團」發言人張崑陽、《立場新聞》前記者何桂藍、「議會陣線」立法會議員朱凱廸。同時,註明相關人等亦獲已潛逃海外的羅冠聰及觀塘區區議員梁凱晴「支持」。

民建聯立法會議員葛珮帆表示,所有人都知道羅冠聰的政治立場,是想搞「港獨」,而羅冠聰及黃之鋒的前政黨「香港眾志」的政治立場亦是「港獨」,因此如果是羅冠聰支持的人,當中絕對有可能存在外國勢力的支持,希望市民都要認真審視這些參選人的政治立場及當中的有否違反香港國安法。

民建聯立法會議員梁志祥認為,攬炒派所謂的初選有可能會觸犯法例,比如《選舉(舞弊及非法行為)條例》及香港國安法,因此不管羅冠聰是否支持他們出選,首先整個初選都可能是違法的。他又指,羅冠聰本身已經放棄了香港,潛逃海外,因此羅冠聰所謂的「全力支持」就會給予他人一種外國勢力指導選舉的感覺,故希望警方能介入調查。

工聯會立法會議員麥美娟揶揄,羅冠聰一方面扔下所謂的「手足」潛逃外國,一方面卻聲稱支持在港的初選者,「真係幾搞笑吓,都唔知嗰啲所謂嘅『手足』會點諗。」她又指,黃之鋒之流過去不斷到外國要求制裁香港,與香港國安法內的勾結外國勢力相符,因此他們將來行動中會否牽涉外國勢力,相信有關部門會跟進調查。

候選人公僕議員煽暴可DQ

香港國安法第三十五條寫明,任何人經法院判決干犯危害國家安全罪行,即喪失作為候選人參加香港特區舉行的立法會、區議會選舉或者出任香港特區任何公職或者行政長官選舉委員會委員的資格。香港文匯報記者整理了一眾攬炒派鼓吹「港獨」及煽動暴力的言論,並訪問香港法律界人士的意見。他們均認為,議員及公務員、司法人員等擁護基本法、效忠特區政府是天經地義的,並強調香港國安法凌駕香港所有其他法律,而法律中提到的立法會議員、政府官員及公務人員、行政會議成員、法官及其他司法人員、區議員,均需要宣誓或聲明擁護基本法和效忠特區。

香港國安法明確規定訂明了「四宗罪」,包括分裂國家罪、顛覆國家政權罪、恐怖活動罪及勾結外國或者境外勢力危害國家安全罪。被裁定違反國安法者,將喪失參加選舉及出任公職的資格,但並無列明年期。律政司司長鄭若驊早前表示,危害國家安全是極嚴重罪行,有可能終身失去相關權利。

湯家驊:危國安禁參選合理

本身是資深大律師的行政會議成員湯家驊認為,如果要限制任何人參選的權利,法庭有權衡量是否合理。當法律沒有講明褫奪參選權的時限時,法庭要根據《公民權利和政治權利國際公約》和《經濟、社會與文化權利的國際公約》處理,如涉及非常嚴重危害國安的罪行,需要判處終身監禁的,法庭也會考慮,判處終身不得參選也是合理。

他續說,若某人違反香港國安法且已經定罪, 就不能聲稱自己擁護基本法或效忠特區,因為已經由法庭判決該人並非如此,該人亦已傷害國家安全、不擁護「一國兩制」、不效忠基本法,沒有資格參選。

丁煌料三十五條成入閘指引

香港法學交流基金會副主席、大律師丁煌指出,立法會及區議會議員效忠特區、擁護基本法是天經地義,但許多立法會議員竟然違背承諾,令人憤怒,必須撥亂反正。他相信香港國安法第三十五條亦會對9月立法會選舉提供指引方向的法律作用,選舉資格的認定,會有條不紊地,合情、合理、合法地進行。

香港國安法中無表明干犯國安法者被取消資格的時限,故需要由選舉主任在每一次選舉報名時分別考慮,該人有關國安法的刑事定罪,亦是選舉主任的考慮的重要因素。丁煌直言,若有人有侵犯國家利益的刑事案底,留下對國家不忠的污點,終身不能再參選亦不足為奇,且涉及香港國安法的案件有可能快速完成審訊。

龔靜儀:國安法罪成即失公職

執業大律師龔靜儀在回應有關問題時首先質問﹕「為何陳淑莊、邵家臻判監8個月都可以繼續做立法會議員?」她認為香港國安法第三十五條和第六條很有必要,宣誓擁護基本法和效忠特區政府,是作為議員的應有之義,沒有法治觀念的人不適合做議員。

龔靜儀批評,陳淑莊、邵家臻已有刑事案底,郭榮鏗更漠視法制、癱瘓議會,這些人顯然不能繼續代表市民去立法和投票,香港國安法堵塞了香港法例中的漏洞,更是以市民利益為依歸,讓市民安心。

她續說,香港國安法只會針對涉嫌四種罪行的人作出制裁,公職人員受到香港國安法的約束,並不代表受國安法影響,根據第三十五條的規定,只有被法庭裁定國安法罪成才會即時喪失席位或職位。

責任編輯:Iri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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