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黎智英等13人涉煽惑非法集結 押後9月訊

2020-07-13

【文匯網訊】大公文匯全媒體報道:壹傳媒創辦人黎智英、支聯會主席李卓人、副主席何俊仁、立法會議員尹兆堅和梁耀忠、民陣副召集人陳皓桓等13名泛暴派,被控於今年6月4日,煽惑他人參與未經批准集結,案件今日(13日)下午在西九龍裁判法院提堂。控方要求毋須答辯,申請將案押後至9月15日再訊,以待警方進一步調查,獲裁判官批准。

控方要求向所有被告加設1000元保釋金的保釋條件,又指其中7人包括李卓人、何俊仁、梁耀忠和黎智英等,同時涉及其他多宗案件,在保釋期間再犯案,應加設不得離港和每週到警署報到的保釋條件。惟法官羅德泉認為,控方選擇以傳票方式控告,等於認定被告沒有潛逃風險,質疑案件在沒有重大變化下,法庭沒有理據向被告加設任何保釋條件,決定不接納控方要求。最終全部被告無條件保釋。

控罪指,13人於6月4日在維園噴水池外,非法煽惑其他身份不詳的人,在無合法權限或無合理辯解下,明知而參與一個屬未經批准集結的公眾集會。

責任編輯:張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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