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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林省出台五大舉措促進汽車消費

2020-07-17

【文匯網訊】汽車行業是吉林省的第一大支柱產業,對吉林省經濟社會發展起着非常關鍵的支撐和帶動作用。近日,吉林省制定出台了《吉林省關於穩定和擴大汽車消費具體舉措》(以下簡稱《具體舉措》)。

7月17日,吉林省政府新聞辦召開新聞發布會,省發展改革委副主任趙海峰就《具體舉措》相關情況做了介紹。

趙海峰介紹,國家高度重視汽車行業發展,這兩年相繼出台了一系列支持政策,吉林省制定出台《具體舉措》是為了貫徹落實好國家發改委等11部委聯合印發的《關於穩定和擴大汽車消費若干措施的通知》。《具體舉措》主要從延長國六排放標準切換時間、鼓勵購買新能源汽車、加快淘汰老舊貨車、暢通二手車交易、加大信貸支持等方面促進汽車消費。

國五過渡期延長至2021年1月1日

將輕型車國六排放標準實施日期由2020年7月1日延長至2021年1月1日。2020年7月1日前生產、進口的國五排放標準輕型汽車,2021年1月1日前允許在省內銷售和註冊登記。未經批准,各地不得提前實施國家確定的汽車排放標準。

12月31日前免征新能源汽車車輛購置稅

吉林省已經下發了《吉林省2019-2022年新能源汽車推廣應用補貼資金管理辦法》,在2022年12月31日前購置的新能源汽車免征車輛購置稅。鼓勵消費者購買新能源汽車。加快推動新能源汽車在城市公共交通等領域推廣應用。

加快淘汰報廢老舊柴油貨車

制定《老舊貨車和燃氣車淘汰實施方案》,開展路檢路查和入戶監督抽測,對柴油車實施全天候、全方位的排放監控。督促省內報廢機動車回收拆解企業依法做好老舊車輛拆解工作。開展國三以下柴油貨車禁限行,加大對駕駛排放不合格車輛上路行駛處罰力度。

取消二手車限遷政策

加快推進二手車服務網點設置。落實全面取消二手車限遷政策,對符合國家在用機動車排放標準和國家相關機動車技術條件要求,在環保定期檢驗有效期內和通過機動車安全技術檢驗合格或檢驗有效期內的二手車均可辦理遷入手續。積極爭取二手車出口試點。自2020年5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從事二手車經銷業務的納稅人銷售其收購的二手車減按0.5%徵收增值稅。

降低首付比例、延長還款期限

通過適當降低首付比例和貸款利率、延長還款期限、提供多種還款方式等手段,加大對汽車個人消費信貸支持。

責任編輯:之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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