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匯網訊】據《人民法院報》報道,6月19日,吉林省高級人民法院向社會發佈《吉林省高級人民法院推進法治化營商環境建設專項行動方案》《法治化營商環境建設評價指標體系及操作規則》。開展專項行動、構建評價指標體系是吉林法院緊緊圍繞吉林振興發展大局,對標世界銀行營商環境評估指標體系,不斷提升市場主體司法獲得感,推動法治化營商環境建設全面升級的重要舉措。
《方案》明確提出,全省法院推進法治化營商環境建設要以推進民商事審判機制改革、完善訴訟服務體系、深化信息化建設為主要途徑;以全面提升「執行合同」「辦理破產」「保護少數投資者」質效為重點任務,努力營造市場化、法治化、國際化的營商環境。《方案》從「執行合同」「辦理破產」「保護中小投資者」「實施保障」4個方面提出30項具體措施,並進一步細化分解為93項具體任務,明確責任部門和完成時間節點,以項目化方式推動工作落細落實。
《評價指標體系及操作規則》對標借鑒世界銀行和我國營商環境評價標準,設計了效率、質量、效果、自動化、管理、影響力6大維度35項指標。其中,效率維度考察商事案件審判執行工作效率,質量維度考察商事案件立案、審判、執行工作質量,效果維度考察矛盾糾紛多元化解、訴源治理、判後答疑等工作效果,自動化維度考察信息化建設和應用情況,管理維度考察組織領導、機制建設和工作推進落實情況,影響力維度考察獲得外部評價,包括正面評價和負面評價兩種情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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