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匯網訊】前香港商品交易所董事會主席、前香港特區行政會議成員張震遠,早前被裁定串謀詐騙及欺詐兩項罪名成立,23日在區域法院被判入獄4年,及被禁止擔任董事5年。
據香港中通社報道,其被裁定的串謀詐騙罪指,張震遠涉嫌於2012至2013年出任商交所主席期間,串謀時任財務總監蔡達英詐騙證監會,不誠實地向證監會隱瞞商交所的財務狀況,令證監會沒有撤回給予商交所在香港提供自動化交易服務牌照。
欺詐罪則指,張震遠涉嫌於2013年4月意圖詐騙誘使佳富達財務交出3000萬港元貸款。
同案另一名被告蔡達英於2018年承認串謀詐騙罪,並轉為污點證人,在審訊中頂證張震遠,被判囚1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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