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馮煒光
本周二(28日)香港大學校務委員會將會處理戴耀廷教席。較早前港大教務委員(Senate)曾就此事討論,最終認為緃使戴在非法「佔中」案中行為不當,但「沒有好的因由」支持解僱戴。大家不要忘記戴耀廷早已因為「佔中」被判罪成而坐了16個月牢。雖然戴耀廷正在保釋上訴;但作為一位法律系副教授,尤其在香港大學這麼有名的大學的法學院,曾經坐過牢卻仍然站在講壇上教學生法律,觀感上妥當嗎?對港大聲譽不影響嗎?這或許是對戴耀廷的教席有最終決定權的港大校務委員會袞袞諸公所應考慮的。
校務委員會如何決定?周二(28日)晚便有分曉,港大學生會相信會有所行動。還記得 2015 年時港大法律學院另一位教授陳文敏申請港大副校長事件,由於傳出港大校務委員會擬否決對陳的任命,最後演變至有學生強行衝擊校務委員會會場,更有校務委員在混亂中被推跌在地,又有委員因身體不適要由救護車送醫院時竟有學生阻礙救護車離開,簡直是草菅人命。本周二會否歷史重演?筆者誠摯希望同學們能以學業和前途為重,不要做任何觸犯法律的行為,更不要以為用「大學自主」作擋箭牌便可以令警察不進入校園進行拘捕,香港沒有「法外之地」。
不管戴耀廷本周二的命運如何?大家不妨瀏覽香港大學法律學院網頁,你會發現戴耀廷的名字仍赫然存在教職員一欄上。這或許可以用「大學仍未決定革除」作推搪。但只要看網頁上戴耀廷的履歷,除了戴耀廷的學術背景外,竟然以「非法佔中」作為戴耀廷的亮點。一家世界知名大學法學院的網頁竟以「非法」活動作為其法律教授的亮點,真是莫大諷剌。港大是想教法律系學生守法,抑或教學生以法律作違法行動的掩護?
更令人髮指的是在介紹戴耀廷的「佔中」時,網頁上竟然用上「該行動是抗擊北京強加在本地的政策」(combat BJ imposed policies towards territory. )。一所由公帑(廣義來說也是我們中華人民共和國的錢)資助的大學法學院,竟然用上「抗擊」國家的政策,並稱這政策為強加(imposed),這不是煽動學生去「抗擊」自己國家,對自己國家懷有敵意,又是甚麼?把「非法佔中」美化,然後把全國人大常委會依法通過的決議(2014 年8月31日通過的有關香港普選特首的決議)污蔑為「強加」於香港的政策,這是顛倒是非黑白。港大法律學院竟在其網頁上這樣介紹戴耀廷,請問是何居心?是蓄意與中央政府為敵嗎?是要煽動學生對國家的仇恨嗎?
網頁上又指戴耀廷發起「佔中」是要向北京施壓好讓其履行(honor)2017年特首普選是普及而平等的選舉的承諾;這又是另一個肆意抺黑。2014年8月全國人大常委會是根據1990 年時制定的《基本法》條文來通過上述831決議,完全是貫徹「普及而平等」的原則,反而戴耀廷攪「非法佔中」是要透過僭建《基本法》內所無的「公民提名」來確保其屬意的參選人必定能「入閘」,這其實是以群眾壓力來倒迫中央政府去曲解《基本法》,以達其「保證己方優勢」的目的。這純粹是政治操作,和戴耀廷教導法律知識無半點關係。以這樣來描述「佔中」, 並以此為戴耀廷的賣點,港大法律學院是想教導學生法律,抑或想教導學生如何去攪「顏色革命」?如何去攪「公民抗命」? civil disobedience,這字眼同樣出現在戴耀廷的介紹裏。港大法律學院必須給全中國 14 億人民一個滿意的交代。
執筆當天,有人在網上攪了個簽名,要求港大校務委員會革除戴耀廷教席,一天內便有超過7萬個簽名,可見民心向背。筆者期望港大校務委員會23位有投票權的委員能俯順民意,頂住黃絲校友尤其學生會的壓力,革除戴耀廷教職,以免香港大學的聲譽繼續受玷污。
(作者為香港特區政府前新聞統籌專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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