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港警總結執法行動:專業執法 保障國家安全

2020-08-11
網站截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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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匯網訊】香港警察公共關係科今晚(11日)發文總結一連兩日執法行動。警方國安處昨日(10日)在全港多區展開執法行動,拘捕9男1女,分別涉嫌勾結外國或者境外勢力危害國家安全,違反《中華人民共和國香港特別行政區維護國家安全法》(《香港國安法》)第二十九條,及涉嫌串謀欺詐等罪行。

就昨日的行動,警方已按法律規定和程序向法庭申請搜查令,並依照搜查令授權在多個地點進行搜查,針對違法行為進行蒐證。由於有被捕人的工作地點是一間傳媒機構,故警方曾到該傳媒機構進行蒐證,其間警方多次出示搜查令,供相關機構人員及律師代表審視。警方強調,行動針對的是被捕人涉嫌干犯的違法行為,並非個別傳媒機構。

新聞自由是香港的重要基石,而警方一向尊重新聞、言論及出版自由。在昨日的行動前已特別提醒人員在蒐證時避免觸及採訪資料,而在蒐證過程中,亦是在該傳媒機構人員陪同下進行。對於有部分傳媒刻意抹黑警方的搜查行動,警方表示十分遺憾。

警方強調,昨日的行動完全是依法進行,保障國家安全。不論涉案人的身分或背景,警方都會一視同仁按相關法例和實際情況專業執法。

就採訪安排方面,警方重申,一向尊重新聞自由和傳媒採訪的權利,在不影響行動效能的大前提下,都會盡量配合和便利傳媒的採訪工作。為配合行動需要,警方會在一些執法行動中設立封鎖區,而在封鎖區外,警方會為傳媒提供協助,便利他們的採訪工作。

昨日在將軍澳展開的執法行動,由於警方理解公眾對行動的關注,警察公共關係科積極與負責行動的前線指揮官溝通,透過傳媒聯絡隊在現場協調,讓部分包括電視、電台和報章等傳媒機構能夠進入警察封鎖區內,以較有利的位置進行更近距離的採訪,增加警務工作的透明度。

是次在封鎖區內讓傳媒採訪為試行安排,警方完全理解部分傳媒機構或記者對試行措施持不同意見,會在充分聽取傳媒的意見後,檢討和優化日後安排。

責任編輯:bonbo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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