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黎智英涉刑恐記者 事主感恐懼患適應障礙

2020-08-20
黎智英涉刑事恐嚇記者案今日開審。(大公文匯全媒體記者攝)

黎智英涉刑事恐嚇記者案今日開審。(大公文匯全媒體記者攝)

【文匯網訊】大公文匯全媒體報道:亂港頭目、壹傳媒創辦人黎智英,涉嫌於2017年6月4日,在維多利亞公園內恐嚇1名記者,案件今日(20日)於西九龍法院開審。黎智英否認控罪,男事主X出庭作供。控方表示,X在案發後感到恐懼,須接受心理輔導,並轉介精神科醫生症治,被診斷患上適應障礙,須接受相關治療。

現年72歲的黎智英面對一項刑事恐嚇罪。控罪指,他於2017年6月4日在銅鑼灣興發街1號維多利亞公園內近音樂亭,威脅X會使其人身遭受損害,意圖使X受驚。若被告一經定罪,最高可被判監禁2年和罰款2000港元。

控方開案陳詞透露,事主X為某報館記者,他於事發當日被委派前往維園進行拍攝及採訪工作,其間目睹黎智英與數人坐在地上,遂從遠處將鏡頭對準黎。不久之後,X見集會已完,遂將拍攝工具放下,惟黎智英上前不斷指罵他,包括「X你老母!」、「我實搵人搞你!」、「我影咗你相!」X受驚後即日報警求助,其後因此事轉任其他職位,並先後三次前往精神科求醫,最終確診適應障礙症併發憂鬱情緒(adjustment disorder with depressed mood)。

黎智英被捕後在警方錄影會面中承認,認得事主是追蹤他多年的記者,並承認曾向事主訴諸粗言穢語,而當時對方沒有對他作出任何挑釁行為。

責任編輯:Carolin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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