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匯網訊】大公文匯全媒體報道:一名男子被指在去年10月遊行中攜帶伸縮警棍,被控管有攻擊性武器罪,案件原定今日(1日)在九龍城法院開審。不過,被告決定在審訊前認罪,辯方求情指涉案只有一支警棍,是被告當日在街上拾到,他並沒有拿出來使用。裁判官形容被告的解釋令人難以信服,又指案中警棍延伸後長約50厘米,殺傷力頗大,判被告入獄4個月。
31歲被告鄧建華為職工盟幹事。案情指,2019年10月6日晚上7時許,約200人在窩打老道一帶聚集及堵路,警員在警車內作出警告,示威者四散,警員落車追截,並在多實道對開截停被告。警員將被告帶返旺角警署搜查,在他的背包內檢獲涉案的伸縮警棍,警誡下被告保持緘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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