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匯專訊】據新華社廣州1月4日報道,廣州石化總廠原副廠長梁柏年因涉嫌在任職期間受賄23.6萬元人民幣、貪污10萬港元,3日在廣州市中級法院受審。
據檢察機關指控,現年55歲的梁柏年在任職期間涉嫌先後3次貪污受賄:在擔任江門石油公司總經理期間,梁柏年擅自將該公司在澳門投資收益中的30萬港元私分給公司領導層,自己分得10萬港元;隨後在擔任廣東省石油集團負責人期間,收受江門石油公司某領導的賄賂18.3萬元人民幣;在擔任廣州石化總廠副廠長期間,梁柏年數次收受其下屬一家企業負責人送的「紅包」5.3萬元人民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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