檢索: 帳戶 密碼
檢索 | 新用戶 | 加入最愛 | 本報PDF版 | | 簡體 
2008年1月8日 星期二
您的位置: 文匯首頁 > > 即時新聞
【打印】 【投稿】 【推薦】 【關閉】

山西臨汾原高官受賄貪污判囚12年


http://news.wenweipo.com   [2008-01-08]

【文匯專訊】據新華網報道,從山西省高院獲悉,8日,山西陽泉市中級人民法院對山西臨汾原市委常委、宣傳部長王月喜被控受賄、貪污一案作出一審判決:以受賄罪判處王月喜有期徒刑9年;以貪污罪判處有期徒刑6年,決定對其執行有期徒刑12年。

 被告人王月喜,男,51歲,山西臨汾人,大學文化程度,歷任山西永和縣委書記,霍州市委書記,臨汾市委常委、宣傳部長,山西師範大學黨委副書記等職。2007年9月1日被逮捕,12月28日,陽泉市中級人民法院公開開庭審理。

 法院經審理查明:被告人王月喜於2001年至2006年擔任霍州市委書記,臨汾市委常委、宣傳部長期間,利用職務之便,非法收受他人為獲得提拔、調整職務、工作支持、免受處分及安排子女就業等原因所送的錢款226萬元,並為他人謀取利益,其行為已構成受賄罪。在擔任霍州市委書記期間,從市委機關財務處提取20萬元據為己有;在擔任霍州市委書記,臨汾市委常委、宣傳部長期間,安排他人以支付宣傳會議材料印刷費等名義虛開發票,在所屬部門、下屬單位報銷印刷本人和親友所著書籍的費用19萬餘元,其行為已構成貪污罪。

 另查明,被告人王月喜在山西省紀委對其立案調查並採取「雙規」措施後,對自己的違紀違法問題有所認識,除供述了以公款為個人印刷書籍的違法問題外,還主動交代了司法機關尚沒有掌握的犯罪事實,應屬自首;其檢舉他人的重大職務犯罪事實,經查證屬實,應屬重大立功表現,可依法減輕處罰。據此,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等有關規定,作出上述判決,同時,王月喜受賄所得226萬元及貪污所得39萬餘元予以沒收,上繳國庫。

  相關「即時中國」新聞
探訪達賴「老巢」:漢語教學遭排除    [21日 16:32]
新聞出版署副署長蔣建國安徽調研    [21日 16:20]
新華社署文解讀達賴集團「備忘錄」    [21日 15:50]
汪洋:允許改革失敗 不許不改革    [21日 15:42]
滬留學生在芝加哥墜樓亡    [21日 15:29]
獸性男子2次強暴小姨子 強姦岳母未遂    [21日 15:17]
汕頭逾千輛的士昨集體停運    [21日 15:09]
王毅現身APEC會場 傳為胡連會作準備    [21日 15:02]
四川地震遇難學生已達19065人    [21日 15:01]
深圳龍崗大火案 公安副局長贓款上億    [21日 13:52]
據稱楊湘洪曾寫信回國 請求寬大處理    [21日 13:49]
上海留美學生芝加哥大學墮樓身亡    [21日 13:08]
汕頭千的士停運 大理數百客運司機罷工    [21日 13:04]
圖:郴州原市委書記、市長分別判死緩、無期    [21日 12:49]
杭州地鐵塌陷事故遇難者增至10人    [21日 12:37]
老總斥資4萬校園求愛 失敗告終    [21日 11:39]
滬鬧市區煤氣爆炸 致1死4傷    [21日 10:26]
潘石屹:北京普通住宅面臨巨大降價壓力    [21日 09:25]
甘肅隴南上訪群眾稱被壞人利用    [21日 09:24]
官方消息否認近期推出燃油稅    [21日 09:23]
【打印】 【投稿】 【推薦】 【上一條】 【回頁頂】 【下一條】 【關閉】
即時新聞

新聞專題

更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