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匯專訊】中國政府網8日公佈了《國務院關於永定河干流水量分配方案的批復》。國務院原則同意《永定河干流水量分配方案》,要求北京市、天津市、河北省、山西省人民政府,發展改革委、水利部認真組織實施。
永定河干流水量分配方案的制訂,遵循了下列原則:充分考慮歷史和現狀用水;堅持公平、公正;兼顧上下游地區的利益;堅持節約用水;統籌考慮生活、生產和生態用水。
這個方案出台了水量的分配意見:正常年份,山西省出境水量達到1.2億立方米,河北省出境水量達到3.0億立方米;一般枯水年份,山西省出境水量達到0.65億立方米,河北省出境水量達到1.5億立方米;特殊枯水年份,山西省出境水量達到0.3億立方米,河北省出境水量達到0.6億立方米;正常年份與特殊枯水年份之間,山西省、河北省的出境水量按照豐增枯減原則,採用直線內插法核定;天津市的用水問題在編製全國水資源綜合規劃時統籌研究解決。
方案明確規定了干流水量的核定方法:山西省出境水量包括南洋河、桑干河和壺流河的出境水量。其中,南洋河出境水量按柴溝堡水文站實測徑流量核定;桑干河出境水量按冊田水庫下洩水量與冊田水庫以下山西省區間產水量之和(扣除區間用水量)核定;壺流河出境水量按壺流河水庫入庫水量(依山西、河北省流域面積比例分攤)核定。河北省出境水量按八號橋水文站實測徑流量核定。
國務院要求,各有關省(市)人民政府要加強領導,將這個方案的實施納入地方經濟社會發展年度計劃,按照方案確定的可利用水資源,調整經濟結構和產業結構,全面建設節水型社會。在水量分配方案的基礎上,鼓勵地區間開展水量交易,運用市場機制,合理配置水資源。國務院有關部門要根據各自職責分工,加強對這個方案實施的組織、協調、監督和指導。
永定河是海河流域重要水系之一,流經山西省、河北省、北京市和天津市。永定河流域水資源嚴重短缺,隨著流域內人口急劇增加和經濟社會快速發展,用水量大幅度增長,上下游之間用水矛盾日益突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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