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匯專訊】據中國廣播網報道,深圳市吸引高層次人才又有新政策。新出台的《深圳市博士後管理工作規定》明確,在站博士後未成年子女和配偶可隨遷入戶,未成年子女入學享受深戶人員待遇。出站後留深與本市單位簽訂3年合同以上的博士後補貼10萬,博士後流動站和工作站資助標準則提高到50萬元。
深圳市人事局副局長、新聞發言人陸韜介紹說,至2007年底,深圳市累計招收博士後研究人員500餘名,已出站330人,留深工作的160人,占48%,目前在站博士後超過200名。新政策規定博士後人員來深進站,選擇落戶深圳的,其配偶及未成年子女可辦理隨遷入戶,選擇在流動站所在城市落戶的,可辦理深圳《人才居住證》。博士後在站期間,已入戶深圳或持有《人才居住證》的,其未成年子女就讀基礎教育階段學校(含幼兒園),享受深戶人員待遇。設站單位或創新基地在條件允許的情況下,可為在站博士後人員的配偶適當安排工作。
此外,博士後設站單位和創新基地要採取多種形式為博士後提供住房等必要生活條件。深圳市人才公寓還將每年安排一定額度,用於安排在站博士後租住。
深圳市政府還決定,對期滿出站分配留(來)深圳從事科研工作的,而且與本市企事業單位簽訂3年以上合同的出站博士後,給予10萬元的科研資助。
過去對正常開展博士後工作的流動站、工作站一次性資助20萬元的標準現在也提高到50萬元。深圳本地的博士後創新基地也納入享受20萬元資助的範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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