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匯專訊】據新華網報道,1月9日,江蘇省勞動保障廳頒布用人單位職工名冊(規範格式)。據瞭解,這是國內首份由政府部門制定頒布並強制施行的職工名冊。從今年開始,我省範圍內的各類企業,包括私營企業、個體工商戶以及外資企業,都要按照這個規範格式建冊並進行動態維護。對不履行建冊義務,或者名冊內容不真實、不完整的用人單位,將限期改正。
社保參保情況為必須登記項目
職工名冊列出了用人單位必須填報的包括勞動者的基本情況、用工起始時間、合同訂立起止時間、工資等22項內容。省勞動保障廳有關人士表示,用人單位可以根據需要增加職工名冊的填報項目,但不得減少職工名冊上的必填項目及內容。值得一提的是,包括養老、醫療、失業、工傷、生育保險五項保險的參保情況成了職工名冊的必填項目。有關人士同時提醒,職工名冊上的工資是指勞動合同約定的勞動報酬,其中全日制勞動者的計酬單位為元/月,非全日制勞動者的計酬單位為元/小時。
臨時工、勞務派遣工都要登記
為便於管理,以前一些企業也會制定企業內部的職工花名冊,但很多企業只是將認定的正式員工列入名冊,農民工、臨時工並不在名冊之列。由於缺乏規範管理,少數企業負責人甚至在企業出現用工糾紛後才知道自己的企業還有某員工。實行統一的職工名冊後,企業無論使用農民工、離退休返聘人員,還是勞務派遣人員,都要在職工名冊上如實登記。而且,企業和職工是首次簽訂合同,或是第一次續簽合同,還是第二次續簽勞動合同,職工名冊都將明確反映。
新人招用30天內進入名冊
按照規定,用人單位招用人員後,要在30日內為其辦理就業登記手續;用人單位與職工終止或者解除勞動關係後,應當於15日內辦理登記手續。今後,用人單位建立職工名冊與就業登記結合起來,勞動保障部門在用人單位辦理就業登記手續時,將核對是否與職工名冊一致,做到及時調整,動態管理。用人單位應根據職工名冊及就業失業登記要求,完善內部用工管理,建立統一規範的勞動用工台賬。
可幫助用人單位規範用工
省勞動保障廳有關人士表示,《勞動合同法》實施後,不簽勞動合同要支付雙倍工資,企業違規成本大大增加。統一格式的職工名冊正是依據《勞動合同法》的相關要求制定的,企業可以從江蘇勞動保障網站免費下載相關材料,按照規範格式要求,統一登記,規範用工行為。
政府監管有了尚方寶劍
據介紹,很多國家都實行嚴格的職工名冊制度,一個企業有沒有非法用工,監管人員只要到現場將職工名冊人數和企業實際用工人數進行核對即可獲知。在國內,由於長期缺乏統一規範的職工名冊制度,相關部門往往難以掌握企業實際用工情況,加大了監管的難度。實施動態維護的職工名冊後,一位勞動者從哪裡來,簽了幾年勞動合同,何時離開企業,工資是否符合規定標準,是勞務派遣工還是退休返聘人員等等,一目瞭然,大大方便了用工監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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