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匯專訊】據中國法院網報道,1月10日上午,原古井貢酒股份有限公司總經理甘紹玉涉嫌受賄案在安徽省亳州市中級人民法院一審公開開庭審理。這是繼審理朱仁旺、郭新民受賄案之後,該院審理的第三位古井集團「高管」。
據檢察機關指控:被告人甘紹玉於1989年至2002年間,利用其所擔任原亳州古井酒廠物質供應科副科長、銷售科科長、經營處副處長兼銷售科科長、廠長助理兼經營處處長、安徽古井貢酒股份有限公司董事、副總經理、總經理,並主管包裝物採購、白酒銷售及市場開發等職務便利,為他人謀取利益,多次非法收受17人賄賂款共計人民幣134.8萬元、美元1.6萬元、港幣6萬元,股份價值人民幣168.4萬元。
鑒於本案案情複雜,法院將擇日宣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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