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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匯專訊】據信息時報報道,深圳市食品總公司發展部原副主任王懷斌在受賄100萬後竟做起了礦山投資,日前,檢察機關以受賄罪對他提起公訴。
據檢察機關指控,1994年11月,時任深圳市食品總公司發展部副主任的王懷斌在負責公司與深圳中威物業合作共建中威食品大廈項目期間,與時任深圳市食品總公司發展部工程師的方繩家(已判刑)利用職務之便,共同收受深圳中威物業有限公司董事長劉某給予的賄賂100萬元,並由方繩家換成港幣後與王懷斌平分。100萬到手後,王懷斌提議投資到其兄在連雲港的一個鎂礦,後因國際鎂礦行情不好,該公司倒閉,他們取回了「投資款」。
檢察機關認為,王懷斌利用職務之便,收受他人財物,數額巨大,應當以受賄罪追究其刑事責任。目前,此案正在進一步審理之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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