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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8年1月12日 星期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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少女所生嬰孩被其男友抱走


http://news.wenweipo.com   [2008-01-12]

【文匯專訊】據金羊網報道,17歲花季少女本應天真無邪,然而記者日前見到的少女小玲(化名)則雙眼通紅、眉頭不展——她為「男友」懷孕5個月,才發現「男友」已有妻女;剛生下兒子才六天,「男友」一家就在出院途中抱走嬰兒,親生骨肉從此杳無消息……小玲懷疑這是「男友」一家為傳宗接代策劃的「陰謀」,而男方家屬則表示是小玲願意以兩萬元作價將孩子賣給自家的。

「孩子一出生就被生父抱走」

據小玲回憶,生完孩子六天後,「男友」薛某一家就逼著她出了院。「出院那天,他們開了兩輛車來接我,一輛由薛某開著,一輛由他弟弟開著。當時我的傷口還沒長好,根本不能抱孩子。於是薛某的家人就把孩子接上了薛某的弟弟的車。」就這樣,小玲眼睜睜地看著親生骨肉離自己而去。

小玲稱,那天回到家,她不見孩子回來,就質問薛某。而薛某則以她身體還沒痊癒、不能照顧孩子為由搪塞,並稱他的家人會先幫忙照顧孩子幾天。由於當時實在太累了,小玲也就沒再追問。可過了5天,還不見孩子出現,小玲開始步步緊逼地催薛某快把孩子抱回來,可就在她逼薛某的次日,薛某全家就失蹤了——薛某手機一直關機,也沒再回到與小玲共同的住處。

小玲說,薛某已離開了1個多月,只打過兩三次電話回來,都是用深圳的公用電話打的。薛某在電話裡承認孩子是他抱走的,但當小玲請求他把孩子帶回來或再見個面把話說清楚時,他只是冷冷地說「不可能」。

「他用細心照顧打動了我」

據小玲說,她是2006年2月從湖北公安縣埠河鎮來到廣州的,與薛某在當年9月相識。當時她在一家小酒樓做推銷啤酒的工作,薛某和她就是在那裡認識的,見了幾次面後,薛某就每天到酒樓來找小玲並每天堅持下班後送小玲回家。

起初小玲對他沒什麼好感:薛某相貌平平,開小轎車搭客,經濟條件不寬裕,而且人已到了中年。可後來小玲生了一場病,薛某的日夜陪伴和細心照顧終於打動了她。兩個月後他們便同居了,小玲辭掉了工作安心地跟著他。不久小玲就懷孕了,薛某還專門請醫院的熟人給小玲做了檢查,證實懷的是男孩。此後,薛某更加倍對她好。

為了能讓未滿18歲的小玲順利產子,薛某還幫小玲辦了假身份證、准生證,「差點就連結婚證也辦了,後來我也不記得是什麼原因又沒辦成。」小玲激動地說。

「男友妻子要我生下來給她」

小玲回憶稱,好景不長。突然有一天,一個自稱是薛某妻子的女人找到了小玲,並提了一個十分荒唐的要求:「要麼你把孩子生下來交給我,要麼你就把孩子打掉。」這時小玲才知道這個男人原來已結婚,還有兩個女兒,大的已經7歲,小的也1歲了。小玲傷心地打算到醫院做「人流」,然而這時孩子已經5個月了,因為風險太大,幾家醫院都將小玲拒之門外。

此後薛某的妻子還來鬧過幾次。在薛某的勸說下,小玲十分無奈,只好暫時答應了薛妻的要求:孩子生下來之後交給她。

「是薛家為傳宗接代策劃的」

但是,孩子被抱走後,小玲開始覺得這事越來越蹊蹺。「首先,我懷孕前後,薛某每晚都陪伴在我身邊,他妻子也住在廣州,怎麼可能不知道夜夜不歸宿的丈夫有外遇?其次,當時無奈之下答應薛妻荒謬的要求後,薛某又一如既往地陪伴在我身邊,他妻子怎能容忍?」

現在的小玲,更相信孩子被抱走是一場「陰謀」:「是他讓妻子在孩子已經成形、不能打掉的時候來找我,讓我沒有選擇的餘地,只能把孩子生下來,然後再逼著我同意他們抱走孩子,原因就是他妻子在生下第二個女兒後就做了結紮手術,一家人希望要個男孩傳宗接代。」

小玲說,因為要找孩子,她目前還沒找到工作,只靠著以前的一點積蓄過日子。「如果加上打官司的費用我可能一個月也維持不了,父母也不知道我的情況。」小玲哽咽著說。

另個版本

薛某弟弟:「付兩萬元才讓抱的」

記者隨後聯繫到薛某的弟弟。他告訴記者的卻是另一個「版本」。

「我哥與小玲的事全家人都知道。他們兩個人走到一起後毫不避諱,雖然我哥沒有當面向我介紹過小玲,但明眼人都看得出他們的關係。得知小玲懷孕後,我們一直勸他們把孩子打掉,可小玲說不忍心讓哥哥難受,哥哥則說小玲死活不肯打(所以也就沒流成)。本來還挺同情他們的,可鬧到今天,完全是他們自己一手造下的惡果。」薛某的弟弟說。

當記者問及當時他為什麼開車把孩子接走時,薛某的弟弟表示,這是薛某與小玲早就協商好的。在小玲把孩子生下來的第二天,薛某就告訴他說,已經跟小玲談妥了——把兩萬元打到小玲的賬戶,她就同意讓孩子跟著薛某的妻子。後來薛某還向其弟弟一家借了6000多元,向其小舅子家借了1萬元。薛某的弟弟還稱,兄嫂感情一向不太好,薛某的妻子本來就很少管他的事,所以不知道丈夫有外遇也不足為奇。

對於薛某的弟弟提及的兩萬元交易,小玲氣憤地說:「我是在後來查賬戶時,才知道他們給我劃了兩萬元過來。他們還解釋說,這是我『坐月子』的營養費,現在怎麼又成『賣孩子』的錢了?」

小玲稱,那兩萬元僅夠她支付治療傷口發炎、重新搬家的費用,加上上個月被人搶了一次,現在生活十分困難。但由於之前薛某的小舅子曾經來找過小玲麻煩,朋友們為了怕惹麻煩上身,已經和她斷絕來往。記者按照小玲給的電話號碼給她的朋友們打電話,均被告知:「我不認識這個人,她的事我全部不知道。」

律師

或犯重婚罪但舉證較難

就此事,記者咨詢了三位律師的意見,他們一致表示,薛某可能構成重婚罪,但舉證較為困難。

「薛某可能構成重婚罪」

作為小玲的代理律師、廣州環球經緯律師所律師幸小平稱,就現在的情況看,其認為薛某有可能已構成重婚罪。且從小玲的敘述來看,讓人不得不懷疑這可能是一個由全家人共同策劃的陰謀,一經定罪所有人都將是從犯。「但是如果直接作為民事訴訟來上訴起碼要6個月才能結案,現在只希望公安機關能快點介入,這樣取證就更容易了。」「親父接走孩子很難定罪」

廣東南日律師事務所律師馬錦林表示,按照小玲所說,他們曾經辦過假的准生證,甚至差點辦了結婚證,加上同居近一年的事實,本來應該符合重婚罪,但有了這兩萬元錢的細節則就很難界定了,因為雙方誰都說不清,有可能是雙方協議的借腹生子。

馬律師表示,無論如何,孩子是夫妻雙方共有的,父親單方面把孩子帶走,也不應該,但在法律上並沒有相關的條文規定,難以定罪。

至於幸律師提及的希望公安機關盡快介入,馬律師則表示,通常關於婚姻、家庭等方面公安機關傾向於雙方自己解決,通常都不傾向用公權解決家庭糾紛。

「若是借腹生子雙方都違法」

廣東國聲律師事務所律師符春應則說,雖然就小玲陳述的情況看,男方有可能犯下重婚罪,但舉證非常困難,而且罪責很輕。如果說這只是個純粹的借腹生子,那本身雙方都是違法的,但卻沒有明確的法律處罰,整個事件只能算是民事糾紛。

符春應表示,小玲可以通過法律途徑拿回孩子的撫養權,但她一個不滿18歲的女孩,孩子真的跟著她,不僅生活沒有太大保障,而且有可能成為其一生的負擔。

親友反應

紛稱聯繫不上薛某

由於薛某手機長期處於關機狀態,記者無法聯繫上他。但記者隨後從其親友處獲悉,他們知道小玲與薛某的事,但也聯繫不上他。

薛某的後父表示,由於他們很早就回到了河南,平常只是偶爾有電話,因此對其情況「什麼都不清楚」。

薛某的弟弟也表示,哥哥「居無定所」,有時在東莞,有時在深圳,又不用手機,目前只能等哥哥主動聯繫家裡。

記者手記

天真笑容難掩絕望

在和小玲交談的過程中,記者發現小玲是個聲音甜美的女孩,說話輕聲細語,思路清晰,十分惹人憐愛。她時而天真地笑著,時而又落下淚來,稚氣未脫的臉上卻常常流露出絕望的神情。當記者問及現在最希望這件事的解決結果如何時,小玲猶豫著說:「我想最起碼要回孩子。」從小玲無奈的語氣中,可以感覺到她對未來充滿茫然,也許「要回孩子再做打算」是她逃避現實的借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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