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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匯專訊】據荊楚網報道,1月15日下午,省十屆人大常委會第31次會議通過有關人事任免事項。
會議決定,免去阮成發同志的湖北省副省長職務,任命李憲生同志為湖北省副省長。
會議決定,免去鄭少三同志的湖北省公安廳廳長職務,任命吳永文同志為湖北省公安廳廳長。
根據吳家友同志辭去湖北省高級人民法院院長職務的請求,按照《湖北省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任免地方國家機關工作人員辦法》第十八條的規定,會議決定:接受吳家友辭去湖北省高級人民法院院長職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