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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匯專訊】中新網太原1月19日電(記者梁波張恩):「最近五年,山西省檢察機關查辦各類職務犯罪案件五千七百多件,為國家挽回直接經濟損失三十多億元人民幣,十名廳級以上幹部被查辦。」今日上午,山西省人民檢察院代檢察長柯漢民在向山西省十一屆人大第一次會議作《山西省人民檢察院工作報告》中如此指出。
全省檢察機關五年來深入「打黑除惡」專項鬥爭,共批准逮捕各類刑事犯罪嫌疑人七萬八千七百三十人,提起公訴一萬一千零二百四十五人,查辦國家機關工作人員充當黑惡勢力「保護傘」的職務犯罪案件二十二件二十二人。
其中,在被受關注的「黑磚窯」事件中,公開批捕涉嫌故意傷害、非法拘禁、強迫職工勞動、僱傭童工從事危重勞動等犯罪案件二十九件八十七人,提起公訴二十五件七十人,查辦國家機關工作人員瀆職犯罪案件六件八人。
此外,柯漢民還指出,山西省檢察機關五年來共查辦貪污、賄賂犯罪大案一千八百四十八件,瀆職侵權犯罪重特大案件四百二十五件,查辦縣處級以上領導幹部職務犯罪要案三百七十三人,其中廳級以上幹部十人,為國家挽回直接經濟損失三十多億元人民幣。
柯漢民表示,全省檢察機關今後的工作將加大職務犯罪查辦力度,以查辦大案要案為重點,深入查辦發生在教育、社會保障、醫療衛生、房地產等重點行業和領域的職務犯罪,集中查辦發生在煤焦領域的職務犯罪,突出查辦官煤勾結、權錢交易,特別是為違法非法開採充當「保護傘」的職務犯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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