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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匯專訊】21日,在手機漫遊費價格聽證會舉行的前一天,郝勁松向北京市第一中級法院遞交訴狀,針對國家發改委拒絕他申請旁聽手機漫遊費價格聽證會一事,請求法院責令國家發改委收回原來的決定並重新答覆其申請。
21日上午,郝勁松來到北京市第一中級法院立案樓,把長達6頁的行政訴狀遞交到行政訴訟窗口。接訴狀的法官認出郝勁松,主動和他打招呼。辦理完遞交手續,法官讓他等通知,7天內給予答覆。
據郝勁松介紹,他於1月4日用特快專遞向國家發改委遞交了「聽證會代表申請書」和「聽證會旁聽申請書」。1月16日,國家發改委寄來答覆函,他的兩項申請均被拒絕。
國家發改委在答覆函中稱,本次聽證會消費者代表已依法委託中國消費者協會推薦,受會場條件限制,無法安排其旁聽會議。郝勁松表示,他對聽證會消費者代表由中國消費者協會推薦產生沒有異議,但是他認為,「對一個事關5億手機用戶的國家級聽證會,國家發改委不應該只留給公眾20天的準備時間,也不應只給出5個消費者代表名額。」同時,他對國家發改委以「受會場條件限制」為由拒絕其旁聽聽證會表示不能接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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