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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匯專訊】據新華網報道,記者從廣東省物價局獲悉,從21日開始,該省正式啟動臨時價格干預措施。
經國務院批准,1月15日國家發展改革委公佈了《關於對部分重要商品及服務實行臨時價格干預措施的實施辦法》。
廣東省物價局經省人民政府批准,於21日發佈了《廣東省貫徹實施對部分重要商品及服務實行臨時價格干預措施的通知》(以下簡稱《通知》),詳細規定了該省實行臨時價格干預措施的品種範圍、干預形式和具體申報、備案辦法。
廣東省列入臨時價格干預範圍的商品及服務主要有:成品糧及糧食製品、食用植物油、豬肉及其製品、乳品、雞蛋、液化石油氣(政府制定出廠價格和零售價格的除外)及其他重要商品與服務。
在實行臨時價格干預措施期間,列入臨時價格干預範圍的商品及服務達到一定規模的生產和經營企業實行提價申報。方便麵行業、食用植物油行業以及乳品行業凡需提高價格,應當在擬提價10個工作日前,按規定將提價申請書面報告送達廣東省物價局。
在實行臨時價格干預措施期間,列入臨時價格干預範圍的商品及服務達到一定規模的批發、零售企業實行調價備案。列入調價備案的企業,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應當在調價實施後24小時內將調價書面報告送達當地市、縣物價部門:一次調高價格4%(含4%)以上的;十日內連續調高價格累計6%(含6%)以上的;三十日內連續調高價格累計10%(含10%)以上的。
實行調價備案的具體企業名單,由各地級以上市人民政府報廣東省物價局審核批准後公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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