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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匯專訊】昨日,由最高人民法院指定管轄、承德市中級人民法院受理的北京鐵路局原局長李樹田以及其妻子王書琴,利用職務上的便利,為北亞實業(集團)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簡稱「北亞公司」)謀取了巨大非法利益,其間,接受他人提供人民幣100萬元進行個人炒股的受賄一案,經審理,承德市中級人民法院於1月15日作出一審判決,被告人李樹田、王書琴因犯受賄罪被分別判處有期徒刑13年和5年。
據燕趙都市報報道,承德市中級人民法院審理查明,李樹田在任北京鐵路局局長期間,於2000年3月接受「北亞公司」董事長兼總經理劉貴亭的請求,幫助「北亞公司」增發股票,李樹田利用職務之便,違規同意其任董事長的北京京鐵多元經貿發展中心將人民幣2000萬元,拆借給「北亞公司」控股子公司北京北亞華信科技有限責任公司(以下簡稱「北亞華信公司」)。據此,「北亞華信公司」與北京京鐵多元經貿發展中心簽訂虛假合作協議,北京京鐵多元經貿發展中心將人民幣2000萬元打到「北亞華信公司」,數月後,「北亞華信公司」又將人民幣2000萬元打回北京京鐵多元經貿發展中心。「北亞公司」將借款包裝成與北京鐵路局合作的利潤,用於增發股票審批。
2000年9月5日,李樹田又利用職務之便,代表北京鐵路局與「北亞公司」簽訂了關於北亞實業(集團)股份有限公司在北京鐵路局轄區內實施數字鐵路客運系統的合作協議書(後被鐵道部否定),並越權出具了關於北亞實業(集團)股份有限公司(北京鐵路局轄區數字鐵路客運系統項目)行業審查意見的函。2001年1月16日,李樹田利用職務之便,代表北京鐵路局與「北亞公司」簽訂了合作經營新型鐵路客運系統協議。「北亞公司」利用兩份協議及「行業審查意見的函」等材料,向國家有關部委、證監部門申請增發股票,並得到批准,2001年12月增發股票15000萬股,募集資金人民幣9億元。
2002年9月,劉貴亭為欺騙股民及證監部門,決定搞虛增利潤過關,再次請求李樹田幫忙。劉貴亭委託北京天意順達房地產開發有限公司將人民幣3510萬元打到北京京鐵多元經貿發展中心的下屬公司北京鐵路多經工貿公司。數日後,北京鐵路多經工貿公司又將人民幣3510萬元打回「北亞公司」,「北亞公司」作為與北京鐵路局合作的收入,完成了虛假利潤。
為了答謝李樹田,2000年11月份的一天,劉貴亭到被告人李樹田家中,要求為王書琴重新開立個人股票資金賬戶進行炒股,王書琴明知劉貴亭有求於李樹田而予以同意。後劉貴亭委託他人在廣發證券北京朝陽門北大街證券營業部為被告人王書琴重新開立股票資金賬戶,並於2000年11月17日存入人民幣100萬元,供被告人王書琴進行個人炒股。李樹田對此事實予以認同。
承德市中級人民法院認為,被告人李樹田的行為均已構成受賄罪。
今年1月15日,承德市中級人民法院一審判決:被告人李樹田犯受賄罪,判處有期徒刑13年,剝奪政治權利兩年,並處沒收個人全部財產;被告人王書琴犯受賄罪,判處有期徒刑5年;對廣發證券北京朝陽門北大街證券營業部戶名王書琴股票賬戶資金予以追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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