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匯專訊】據解放網報道,為了減少考生在高考志願填報中的風險,緩解考生填報高考志願的心理壓力,2008年上海市普通高校招生在第一批、第二批、第三批中試行「平行志願」設置及投檔辦法。
一、志願設置
文科、理科第一批本科、第二批本科和第三批高職(專科)均設置「平行志願」,即第一批、第二批中分別設置按字母A、B、C、D順序排列的4個平行志願院校,在第三批次中設置按字母A、B、C、D、E、F、G、H順序排列的8個平行志願院校。每所院校設6個專業志願及願否接受該校未填專業調劑錄取的選項。
對投檔錄取後,未完成招生計劃的院校,進行「徵求志願」,徵求志願也為「平行志願」。第一批徵求志願院校設3個,第二批徵求志願院校設6個,第三批徵求志願院校數量不限。每所院校設置3個專業志願。
零志願、提前批及藝術類、體育教育和社會體育專業不設置平行志願,仍按原志願設置辦法填報。
二、高考志願填報時間及內容
1、第一次填報時間為5月中旬,也就是考前填報。填報的內容為:
●零志願:北京大學和清華大學(仍然單獨設置一張志願表);
●藝術類本科專業、體育教育和社會體育本科專業;
●被列入提前批招生的本科院校志願(含公安、軍事專科院校);
●本科第一批院校,可填報4所平行的院校志願;
●本科第二批院校,可填報4所平行的院校志願。
2、第二次填報時間為7月底,填報的是除公安、軍事專科志願以外的全部高職(專科)志願。
●藝術類高職(專科)專業、體育教育和社會體育高職(專科)專業志願;
●被列為高職(專科)提前批招生的院校志願;
●第三批高職(專科)可填報平行的8所院校志願。
三、各批次平行志願的投檔程序和方法
1、對考生按總分從高分到低分排序,總分相同時,按文、理科不同的單科順序進行:
文科的科目順序依次為語文、外語、數學、綜合,也就是總分相同,先看語文,若語文同分,則看外語,若外語同分,再看數學,若再同分,則看綜合;理科的科目順序依次為數學、外語、語文、綜合,也就是總分相同,先看數學,若數學同分,則看外語,若外語同分,再看語文,若再同分,則看綜合。
實行「平行志願」投檔後,招生院校獲得考生志願信息時,只顯示考生填報本校的志願,不顯示其餘「平行志願」院校名稱及院校順序。
2、第一批、第二批、第三批各批資格線上的志願(含徵求志願)均實行平行志願投檔方式,即按考生高考成績(含教育部和市教委規定的加分項目的加分分值),從高到低、逐分逐個地檢索考生填報的A、B、C、D4個院校志願順序(本科一、二批)或高職(專科)批次的8個院校志願順序,按照總分從高分到低分進行投檔。
如某考生填報了A、B、C、D4所院校,投檔時先看A志願院校的投檔情況,如果A院校額滿,再向B志願院校投檔,如B院校額滿,再投向C志願院校……依次類推。如考生所填的志願經檢索後,均為按比例投檔滿額,表明該考生本階段投檔未成功。
3、第一批、第二批、第三批各批「平行志願」與「徵求志願」分別實行一輪投檔。
四、實行平行志願後招生院校投檔的比例
實行平行志願投檔後,為了保護考生的利益,減少投檔產生的退檔學生較多的矛盾,各招生院校一般應在本校公佈招生計劃數的105%以內,確定調閱考生檔案的比例。
五、實行平行志願後招生錄取的管理規定
為保證「平行志願」的改革在一個公平、有序的環境中進行,達到理想的預期效果,上海市在高校招生錄取時作出「三不改」規定,即:
第一,考生的志願表一經確認上報市教育考試院後一律不得更改;
第二,不允許已錄取的考生材料再退檔改投其他學校,即「平行志願」錄取後,停止檔案流動。
招生院校必須在規定時間內上報已錄取的考生名單,未在規定時間辦理退檔手續的,按教育部的規定一律視為已被錄取。
第三,每次填報志願結束後,均須將考生填報信息備份存檔,教育行政部門和招生考試機構均不得更改,以保證公平。
六、報考外省院校加分投檔及降分錄取政策的規定
為了鼓勵考生報考外省市院校,保障外省市院校更好地完成在滬招生計劃,保持近幾年外省市院校在滬招生的良好勢頭,往年實行的外省市院校加20分投檔將繼續實行;往年實行的外省市院校降分投檔也將繼續實行。
1、在一、二、三批次平行填報的志願中,鼓勵考生填報外地院校。
2、對第一、二、三批次填報外省市院校志願的考生,當規定分數線上平行志願投檔後仍有缺額,可在徵求志願前,在徵得外省市招生院校同意的情況下,對一本、二本、三批高職(專科)線下20分之內、填報有志願的考生,加20分實行平行志願投檔辦法,錄取與否由外省市招生院校決定。
3、外省市院校降分投檔錄取須分別在第一批、第二批徵求志願完成後進行。若此時外省市院校還有剩餘招生計劃,又同意降分錄取,可提出降分錄取的申請。降分投檔的最大幅度為:一本可降到二本分數線,二本可降至規定控制分數線(第三批不再降分)。
由於實行平行志願,考生填報的均為一志願,在外省市院校降分錄取時不再徵求考生的意見,也無須考生再提出申請,按照平行志願的投檔方式進行。
七、自主選拔錄取、招收藝術特長生及高水平運動員的規定
為確保教育部推出的自主選拔錄取政策、藝術特長生政策和高水平運動員錄取政策的平穩推進,在上海實行平行志願後,以上政策的落實不會受到投檔方式改變的影響。
按教育部學生司規定,上述通過先期考核和公示,統考成績符合要求的考生,本人明確在平行志願A位置(或按教育部學生司規定)填報試點院校志願的基礎上,上海市教育考試院將在招生院校所在批次投檔前先投檔給招生院校。
根據教育部規定,錄取這部分考生,招生院校不使用公佈的招生計劃,如同招收保送生、非通用語種生一樣,均須由招生院校在「全國普通高校招生來源計劃網上管理系統」向生源所在省級招辦(上海生源向上海市)增補計劃進行錄取。
八、零志願、提前批、藝術類、體育類院校(專業)的投檔錄取辦法
北京大學、清華大學零志願仍然單獨設置一張志願表,按往年方式錄取。
提前批、藝術類、體育類院校(專業)的錄取仍按原投檔方式進行,即提前批實行志願優先原則,按志願順序,在規定的分數線上按1:1.2投檔;藝術類、體育類則將專業考試合格、文化考試成績上線的考生向考生填報的志願院校一次性全部投檔,由招生院校按事先規定的招生章程,將專業考試成績與文化考試成績合成後,依照從高到低的順序擇優錄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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