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匯專訊】兩深圳騙徙在港媒上刊登廣告,稱帶水貨手機至深圳可獲500元。一港水客輕信廣告,慘被掉包。深圳福田法院以盜竊罪分別判處兩人有期徒刑十個月。
據本港媒體報道,兩名深圳騙徙在香港報紙刊登廣告,稱帶水貨手機至深圳每次可獲五百元。一名港人見利潤豐厚,卻慘被掉包,事主不甘被騙由友人引蛇出動,內地公安民警拘獲兩騙徙,深圳福田法院以盜竊罪分別判處兩人有期徒刑十個月。
案情指姓張港水客見廣告貪五百元利潤,以四千八百多元港幣購買一部新型手機,過境深圳聯絡分別姓柯及姓葉兩人,聊天交收時遭驗貨為名,以一部假手機掉換真手機逃去。港水客發現受騙,在公安民警埋伏下,找朋友再充水客拘獲騙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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