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匯專訊】為保護未成年人的身心健康,新聞出版總署日前發出《關於查處「恐怖靈異類」音像製品的通知》。禁售靈異音像製品
所謂「恐怖靈異類」音像製品,是指以冤魂厲鬼、異性怪魔等異類非人為形象塑造,以奇異的超驗幻想、離奇的夢魘譫妄為虛構手段,以恐怖駭人、驚悚陰森、離奇懸疑的超現實情節為故事題材,以追求驚懼恐怖的感官刺激為目的的音像製品。
通知指出,近期「恐怖靈異類」音像製品出現回潮趨勢,各省級新聞出版局要依據有關規定,對所轄音像出版單位2006年和2007年已經出版的音像製品,進行一次認真清查,凡是含有禁載內容的,一律下架、封存、回收,並依據有關規定作出相應處理。對於2008年音像年度出版選題計劃中含有「恐怖靈異類」內容的,要立即停止製作,撤銷選題,刪除相關內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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