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匯專訊】工地上廝殺聲響成一片,兩隊人馬在一片空地上互相砍殺……這不是拍電影,而是現實中的兩個犯罪團伙的一場械鬥。
製造這場「戰鬥」的,是一個只有小學文化的南昌男子萬保華。他先後數次被勞教、判刑。2005年初開始,他糾集一些「兩勞」釋放人員,拉幫結伙,自稱「老大」,隨身帶著一支自製左輪手槍,敲詐勒索、強買強賣、賭博、販毒,可謂無惡不作……
法網恢恢,南昌縣人民法院經過4天的公開審理,於2008年1月23日作出一審判決,以組織、領導和參加黑社會性質組織罪,非法買賣、持有槍支罪,故意傷害罪,敲詐勒索罪,聚眾鬥毆罪,尋釁滋事罪,故意損壞財物罪,強迫交易罪,販賣毒品罪,賭博罪等10項罪名,判處萬保華有期徒刑16年,並處罰金2萬元。
黑幫械鬥:為爭業務雙方糾集200餘人持槍火並
2005年8月24日下午3時許,南昌市象湖風景區相鄰的新城平海工地上槍聲、爆炸聲響成一片,爆炸騰起的煙霧,引來了附近工地的過往群眾駐足觀望。一開始,人們以為這裡正在拍電影。可事實上,這是兩伙人展開的一場械鬥!雙方糾集的200多人手持槍支、砍刀、魚叉……投擲炸藥、鳴槍示威。
南昌縣公安局刑警大隊民警接報迅速奔赴現場時,械鬥人群已經散去。民警只在現場提取了少量的彈殼、刀鞘等物證,現場還有兩輛被砸毀的汽車。
是誰在光天化日之下製造了這樣一場械鬥拚殺?又是誰能在如此短的時間內糾集200餘人揮戈上陣?
警方調查獲知,這是一場地方黑惡勢力為爭奪工地泥磚供應業務而展開的械鬥。
2005年8月初,在象湖新城平海工地建設中,龔玉平、鄧芬平、李敏華(另案處理)與陳輝(另案處理)因爭搶泥磚供應業務而發生矛盾。雙方決定以武力解決爭端,並約定了械鬥的時間、地點。龔玉平擔心自己人單勢孤,便令同夥鄧碧皇(在逃)力邀在當地頗具惡名的萬保華、高智勇出手。
當月24日下午3時許,萬保華、高智勇糾集團伙骨幹成員齊兵、王軍等人,夥同鄧碧皇、稽壽昌(在逃)等共100餘人,手持槍支、砍刀、魚叉等凶器,分別乘坐汽車、摩托車等交通工具趕到工地。幾乎同時,陳輝組織的近百人也揮舞著刀槍趕到工地。
「砰、砰……」萬保華、高智勇先朝天鳴槍。陳輝毫不示弱,也掏出槍來鳴放。此時,稽壽昌掏出自製的炸彈朝對方投擲過去。「轟隆」一聲巨響,工地上頓時濃煙滾滾……對方器械的實力,著實令陳輝驚恐不安,擔心就此鬧出人命,陳輝遂令自己的人馬全部撤退。
警方抓捕:一舉抓獲團伙成員12人,繳獲槍支9支
為躲避警方的追捕,龔玉平、陳輝都放棄了此工程泥磚供應的業務。而龔玉平、鄧芬平等人隨後以武鬥獲勝為由,敲詐了後來承接泥磚供應業務的劉某某1.5萬元。
2006年12月13日,經過警方一年多的縝密偵查,隨著犯罪嫌疑人劉傑被抓捕歸案,初步揭開了萬保華、高智勇涉嫌組織、領導黑社會性質組織的內幕,此案引起了江西省公安廳、南昌市公安局領導的高度重視,決定由南昌市公安局刑偵支隊有組織犯罪偵查大隊牽頭從市、縣兩級公安機關抽調民警組成專案力量,省「打黑辦」也及時派出專家指導辦案。
2007年1月15日,萬保華、高智勇、齊兵、王軍、羅鵬、齊偉等11名團伙成員被抓捕歸案,繳獲自製手槍、來復槍、單管獵槍9支,砍刀、魚叉19把及防刺背心等作案工具。
網羅人馬:兩頭目結盟組建犯罪團伙
翻開萬保華案卷,斑斑劣跡充斥其中。今年35歲的萬保華是南昌縣八一鄉大昌村人,小學文化。1986年,未滿14歲的萬保華就因打架鬥毆被勞動教養二年。其後,又先後因搶劫罪、敲詐勒索罪、非法持有槍支彈藥罪、越獄罪獲刑9年。
2004年12月,萬保華出獄後仍惡習不改,並很快與高智勇結為盟友。
高智勇,今年38歲,原系南昌縣向塘化肥廠工人。下崗後因吸毒販毒,先後多次受到打擊處理。萬、高兩人一個敢打敢沖,卻頭腦簡單;一個寡言冷面,卻詭計多端。兩人臭味相投,很快便拉幫結伙,網羅了齊兵、劉傑、王軍、羅松、鄧紹軍等一批有前科劣跡者和社會閒散人員,逐步形成了一個有組織的犯罪集團。
2005年初,他們以販賣毒品、收取保護費等手段,非法牟取暴利。2005年10月,萬保華、高智勇夥同尚國才、章建輝(均另案處理)租了一家店面開設賭樓,從中抽頭贏利,僅4天的時間就非法獲利1萬多元。
為擴大「地盤」,萬保華令團伙成員齊兵、劉傑等10多人手持砍刀、匕首闖入別人開的賭樓,每到一處賭樓,他們就殺氣騰騰地將匕首、大刀插在賭桌中央,揚言:「從今天起,這裡不能賭了,要賭就去我們的場子!」若有不從的,他們便暴力相向。
由於萬保華嗜賭如命,卻又逢賭必輸,自己開設賭樓的贏利被其輸得精光,他們乾脆放手讓別人開,他們則從中收取保護費,每天牟利數百元。
2006年6月,萬保華攜帶來復槍夥同高智勇、劉傑等先後到南昌縣黃馬鄉、進賢縣溫圳鎮、泉嶺鄉為稽壽昌看護賭樓,從中為團伙牟取利益。
罪行纍纍:敲詐鬥毆販毒大肆斂財
2005年5月,萬保華購得一支自製左輪手槍。2005年底,萬保華又花錢從武漢購得五連發來復槍一支,從此便隨身攜帶,到處耀武揚威。
2005年11月,當地頗有惡名的另一犯罪團伙頭目羅某某(另案處理)欺行霸市,在爭搶鄧家埠建築工地材料供應業務時將萬保華的牢友李飛洲羞辱一通。萬保華惱羞成怒,於11月26日晚10時許,率李飛洲持斧頭等凶器到南昌市蘇圃路,對羅某某圍攻砍殺。羅某某受傷後,狼狽地跳入百花洲的湖中才得以逃生。
然而,萬保華並沒有罷手,糾集章黔洪(另案處理)等人持五連發來復槍、砍刀等凶器四處對羅某某搜尋、追殺,揚言要與羅某某拚個死活。最後,羅某某只得求朋友從中斡旋,萬保華才暫時停止了報復行動。
萬保華和高智勇各有一名情婦,他們每天都安排手下護衛、接送其上下班。2005年12月的一天晚上,萬保華的情婦汪某下班路過蓮塘緣中園茶樓時,犯罪嫌疑人彭某對其實施飛車搶奪,卻被執行「護送任務」的王軍、吳寧波抓獲並毆打。高智勇、劉傑趕到後以要報警相威脅,敲詐彭某6000元「私了」費。
在萬保華團伙糾集在一起的兩年多時間裡,他們一味崇尚暴力,靠敲詐、搶奪、賭博、販毒等非法手段大肆斂財。據警方查實,2005年以來,高智勇、劉傑等在南昌縣蓮塘鎮的幾家娛樂場所販賣了大量的搖頭丸、K粉,其中僅查實的涉案K粉就多達401克。
「幫規」嚴格:「犯事」團伙成員可獲「慰問金」
儘管萬保華等人文化程度不高,但在操控黑幫組織的問題上,卻顯得游刃有餘。
他們利用非法所得供應其團伙成員集中租房食宿,發放活動經費,購買槍支、砍刀等作案工具,壯大其團伙實力……發展到後來,該團伙強攬工程、敲詐勒索、尋釁滋事、故意傷害,以暴力和威脅手段橫行於小蘭工業園區、蓮塘鎮、八一鄉等建築工地、農貿市場,嚴重擾亂了當地的社會、經濟和生活秩序,影響惡劣。
該團伙最多時聚集了30多人,形成了一個組織結構較為嚴密,人數眾多,骨幹成員基本固定,「幫規」嚴格,指揮便捷的黑社會性質組織。
該組織等級分明,形成了三個層次的「金字塔」式管理結構:萬保華、高智勇有共同的利益目標和價值取向,可以任意調動團伙骨幹或成員,有最終決定權,是團伙的組織、領導者;齊兵、劉傑直接聽命於萬保華、高智勇,為該組織的主要骨幹,王軍、徐冬仁、羅松、羅濤濤、羅鵬、齊偉、塗愛國等一批成員主要充當打手。
為了籠絡手下,萬保華將非法所得提供團伙成員到南昌市、南昌縣的一些娛樂場所揮霍。同時,萬、高兩人要求團伙成員遭到警方打擊時,不准供述出其他成員;團伙成員受到警方打擊處理、生病住院或家庭遭遇不幸時,萬保華、高智勇都會給予經濟上的補貼和精神上的「慰問」:如團伙成員齊兵、羅鵬等人因吸食毒品被南昌緝毒部門查獲,萬保華、高智勇先後為他們交納罰款共1萬元。齊兵老婆生孩子,萬保華、高智勇分別送上1000元、600元。
作惡到頭:「黑老大」被控10宗罪獲刑16年
經警方查實,萬保華涉黑團伙違法犯罪案件就達34起,其中刑事案件20起,共造成輕傷甲級3人、輕傷乙級3人、輕微傷6人。
2007年10月30日,南昌縣人民檢察院依法以涉嫌組織、領導和參加黑社會性質組織罪,將此案的12名犯罪嫌疑人向南昌縣人民法院提起公訴。
南昌縣人民法院經過為期4天的公開審理,於2008年1月23日作出一審判決,以組織、領導和參加黑社會性質組織罪,非法買賣、持有槍支罪,故意傷害罪,敲詐勒索罪,聚眾鬥毆罪,尋釁滋事罪,故意損壞財物罪,強迫交易罪,販賣毒品罪,賭博罪等10項罪名,數罪並罰,判處萬保華有期徒刑16年,並處罰金2萬元。
法院還對高智勇、鄧紹軍、齊兵、王軍等其他9名團伙成員分別判處了15年至1年不等的有期徒刑,另兩名案犯作為個案進行了判決。(來源:新華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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