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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匯專訊】2月19日,昆明市經濟社會發展軟環境建設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發佈第1號公告。公告稱:為更順暢地保證在工作時間以外與市民聯繫,市委書記、市長在原公佈電話的基礎上,再各新增一部聯繫電話。打這兩部電話的時間是當天下班後直到次日上班前,即每天下午18時後至次日8時30分前。
為了保證領導幹部的電話有人接聽,2月18日,昆明市委、市政府辦公廳聯合下發了《關於認真接聽領導幹部公務電話的通知》,明確對不按規定接聽群眾來電,或故意刁難、語言不文明,或記錄不清、對群眾反映的問題不認真及時處理而導致發生不良影響和後果的,將對責任人進行問責。
通知要求,要保證每個工作日8時30分至17時均有人接聽,其他時間盡可能接聽。領導幹部外出工作時,要安排專人做好接聽電話工作,任何人不得以任何理由拒絕接聽和耽誤接聽電話。接聽領導幹部工作電話要認真做好記錄,電話記錄主要包括來電人姓名、聯繫電話、所在單位、來電反映的問題、接電人姓名,以及接電後的處理情況、反饋情況等。接聽電話的處理工作要做到高效率、快節奏,要無條件、無阻力、無障礙地為百姓服務、為基層服務。要迅速在第一時間解決群眾反映的問題,來電反映的問題情況清楚、政策法律明確的,應當直接答覆來電人;來電反映的問題需要有關部門進一步研究處理的,做電話記錄後轉相關部門處理並及時答覆來電人,同時指定專門人員負責跟蹤落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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