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匯專訊】據法制日報報道,2008年2月22日,天津法院網發佈消息:市高院院長李少平到市一中院調研指導工作。
在前,李少平的身份是四川省高院的院長。按照中央的統一部署,李少平易地交流到天津任職。1月28日,天津市第十五屆人民代表大會第一次會議選舉他為天津市高院院長。
第二天,鄭少三當選為湖北省高院院長。嗣前,鄭少三的職務是湖北省委常委、政法委書記、省公安廳廳長,去年12月被調任省高級人民法院黨組書記。
1月31日,公丕祥再次當選為江蘇省高級人民法院院長。至此,本次全國省級人大換屆選舉工作圓滿結束,19位「系統互調,易地任職」的省高院院長悉數當選,在全國31個省級法院中調整面達到六成以上。
中國政法大學憲政研究所所長蔡定劍教授認為,這次省級法院院長換屆選舉在全國範圍內調整,調整人數之多、範圍之廣,是新中國建國以來的首次,彰顯了中央推進司法改革、遏制司法腐敗的決心。
記者發現,除去我國港、澳特別行政區和台灣省,原先已經任職法院院長的只有新疆、青海、內蒙古、山西、安徽、江蘇和黑龍江的7位院長,其他地方多是副職升任正職,或是法院系統內部易地任職的,或是檢察院、公安系統交流的。由黨政系統轉任的僅有雲南、廣西、甘肅和河南4個省區。吉林省則是由著名法學家張文顯出任院長。
蔡教授說,這次省院院長調整最大的特點是:專業化,絕大多數院長受過系統的法學教育,看到了中國法院走向專業化的希望;實行「系統互調,易地任職」,從用人上表明司法不是地方司法,法官不是地方的法官,強調了國家司法的權威和統一。
多數受過系統法學教育5位院長擁有博士學位
專家指出,在相當長時間內,我國法院系統的大多數官員都是由黨政系統的幹部和復轉軍人擔任。改革開放30年來,隨著我國法學教育的發展,我國社會主義法制的建立健全,大批法律專業人才走上了法院的領導崗位。這一特點在這次省院院長調整中有突出體現。
31位省級高級法院院長都有本科以上學歷,絕大多數是我國恢復高考後的大學畢業生,大多數擁有在職研究生學習的經歷,而且擁有受過系統法學教育培訓的背景。
由黨政系統轉任法院院長的4人,僅有一人沒有在政法系統工作過的經歷。其中,河南省的張立勇院長雖然是從陝西省咸陽市委書記轉任的,他卻是西北政法學院的法律碩士,曾在中央黨校在職研究生班學習了三年法理學專業;廣西壯族自治區的羅殿龍院長,也曾在中央黨校在職研究生班學習了三年法理學專業,之前長期在廣西壯族自治區人大常委會工作;雲南省的許前飛院長這次算是「歸隊」,他是武漢大學國際經濟法專業的法學博士,曾任武漢大學國際法學系副主任,1988年後在海南省高院從事經濟審判工作,擔任過經濟庭庭長、洋浦經濟開發區中院院長、海口市中院院長,後來出任了海南省人民政府秘書長。
著名法學家張文顯教授出任吉林省的院長,是這次省院院長調整的另一個亮點。出任此職前,張文顯擔任吉林大學黨委書記,擁有法學碩士和哲學博士學位,曾任吉大法學院院長、教授、博士生導師,是我國著名的法理學學者。2003年,同為著名的法理學學者,擁有法學博士學位和博士生導師頭銜的南京師範大學黨委書記、校長公丕祥教授,出任江蘇省高級人民法院院長,曾轟動一時。除去兩位法學家和雲南省的許前飛院長擁有博士學位以外,陝西省的安東院長是憲法學與行政法專業的法學博士,重慶市的錢鋒院長是國際法學專業的法學博士。也就是說,我國已有5位博士省院院長。
還有一批本科、碩士均為法學專業,又長期在法院系統從事審判工作的學者型專家出任院長。如,浙江省的齊奇院長,擁有華東政法學院經濟法專業學士和碩士學位,曾在英國諾丁漢大學學習一年;黑龍江省的南英院長,擁有北京大學法學學士和西南政法大學法律碩士學位;天津市的李少平院長,擁有西南政法學院法學學士和刑法專業碩士學位;貴州省的孫華璞院長,擁有華東政法學院法學學士和北京大學法律碩士學位。
蔡定劍教授認為,讓法律專業人才擔任高院院長,逐步實現了內行領導內行,是法院司法審判的職能所決定的,也是保障案件審判質量,促進司法公正的前提條件之一。它意味著我們黨領導司法能力的提高。
系統互調易地任職調整面達到六成以上
法院院長實行「系統互調,易地任職」,被專家解讀為中央推進司法改革、遏制司法腐敗的重大舉措。中央黨校政法部副主任卓澤淵教授認為,這一舉措為法院領導同志順利開展工作、保障司法公正、促進和諧司法有著積極的意義。
湖北省的鄭少三院長坦誠地告訴媒體:「法院是司法程序最後畫句號的地方,法官是公平正義的化身,責任重大,權力不小。同時,法官也是一個誘惑很大、『風險』不小的崗位。」
蔡定劍教授分析說,正是由於司法審判面臨這種狀況,法院一把手的權力和責任風險尤其重大。如何「切斷」他們的人脈地緣關係,免受人情干擾,免受地方干預,實行「系統互調,易地任職」,至少是避免司法不公、遏制司法腐敗的應時之舉。
這次由檢察院、公安系統交流到法院的有5人。除去前面介紹過的湖北省的鄭少三院長外,四川省的劉玉順院長原任河北省公安廳廳長,遼寧省的王振華院長原任遼寧省人民檢察院檢察長,寧夏回族自治區的馬三剛院長原任自治區人民檢察院副檢察長,廣東省的鄭鄂院長原任江蘇省人民檢察院副檢察長。
法院系統內部易地任職調整的有9人。重慶市的錢鋒院長和貴州省的孫華璞院長均是最高法院的「空降」幹部,錢鋒原任最高法院民四庭庭長,孫華璞原是最高法院辦公廳主任。上海市和浙江省對調,浙江省原院長應勇任上海市的院長,上海市原副院長齊奇任浙江省的院長。天津市的李少平院長原任四川省的院長,江西省的張忠厚院長原任重慶市的副院長,湖南省的康為民院長原任江西省的院長,河北省的高勇院長原任天津市的副院長,海南省的董治良院長原任雲南省的副院長。
其他5省的院長則是由本省副職升任為正職的。如山東省的周玉華院長,是在擔任副院長17年以後被扶正的。1977年從吉林大學法律系畢業後到山東省高級法院工作,周玉華院長在山東省法院系統連續工作了31年,是目前在任省院院長中任職時間最長的,也是從科員幹起直到擔任省高院院長的第一人。福建省的馬新嵐院長,是省院院長唯一的女性,她曾在公安局、監察廳、紀委書記、政府和黨委都任過職,1989年獲得了律師資格,也是當選院長中經歷較為豐富的一位。
為了保證司法改革的順利進行,卓澤淵教授認為,這次省院院長調整是深化司法改革的第一步,但僅有人事改革是不夠的,從長遠來看,還要從制度層面上加以改革,比如,依法推動幹部的民主選任和民主監督,這才是確保司法公正的根本出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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