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匯專訊】2月29日下午,廣東省委召開全體會議,以無記名投票方式表決16名市廳級黨政正職的任職人選。省委常委會按程序提名的16名人選全部高票獲得通過。
根據有關規定和要求,新一屆省人大、省政府、省政協領導班子選舉產生後,需適時對有關地級市和省政府工作部門黨政正職進行調整配備,省政府組成部門行政正職應按有關法律規定在3月下旬前提請省人大常委會重新任命。這次省委全會票決通過的16名市廳級黨政正職幹部中,包括4名市委書記,4名市長人選和8名省直廳局長人選。
這次省委全會票決產生的16名市廳級黨政正職人選,有9人是上個世紀60年代出生的幹部,其中1人為39歲,2人為女幹部,1人為黨外幹部,交流任職的佔了一半以上。這些幹部具有綜合素質好、知識層次高、工作經驗豐富等特點,在幹部群眾中有較高的威信。這對於進一步優化領導班子結構,增強領導班子的整體功能和執政能力,為全省繼續解放思想,堅持改革開放,努力爭當實踐科學發展觀的排頭兵提供堅強的組織保證,將具有深遠影響。
16名市廳級黨政正職人選,大體經過差額推薦提名、考察公示、民主協商和投票表決三個階段、12個步驟,整個過程充分體現了「民主、公開、競爭、擇優」原則,既增加了幹部選拔任用工作的透明度和公信度,將選拔任用重要幹部的權力交給省委全會成員集體行使,使選拔任用工作更加規範化、民主化,又有利於遏制「跑官要官」、「拉票賄選」等不正之風,防止幹部「帶病上崗」,是對領導班子配備改革後黨委新的工作機制和運行方式的一次積極探索,也是創新幹部選拔任用方式的一次成功實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