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匯專訊】即日起,所有液態物品旅客將不得隨身攜帶上飛機,須辦理托運手續。
根據民航總局規定,為保障航空安全,從3月11日起所有液態物品均不得隨身攜帶上飛機。如旅客攜帶嬰兒出行,只需在購票時向航空公司申請,航空公司將為旅客提供牛奶。旅客的藥品也需憑病例、處方交安檢人員與機組辦理移交手續,不能隨身攜帶。
並且從11日起,機場將取消易登機服務,所有旅客均按普通乘機旅客接受檢查。至奧運會結束前機場也將停止航空危險品運輸業務。